一、業務簡述 商業匯票委託代理貼現業務,指持票人(票據權利人)委託與其有直接交易關係的前手背書人,代理其向工行貼現業務受理機構申請辦理商業匯票貼現業務的行爲。
二、適用對象 在中國境內合法註冊經營、持有由工行承兌的銀行承兌匯票及與工行建立商業承兌匯票業務合作關係的客戶開具的商業承兌匯票的企業客戶。
三、特色優勢 (一)商業匯票委託代理貼現業務能夠滿足委託企業多樣化的票據融資需求; (二)商業匯票委託代理貼現關係的建立以降低企業貼現辦理成本,提高融資及資金週轉效率,穩定及拓展工行優質客戶爲目的; (三)商業匯票委託代理貼現業務能夠在消除委託企業票據遺失、損毀風險,保全資產安全的同時,迅速回籠資金,提高流動性。
四、辦理條件 (一)申請企業(委託人)的營業執照(正本或副本)複印件、代理人營業執照原件及複印件; (二)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授權書、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與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其複印件; (三)委託人、代理人與工行簽訂《三方合作協議》; (四)《委託代理貼現授權書》原件及其複印件(若《三方合作協議》中已明確具體條款的,可不提供); (五)紙質商業匯票原件及其正反面複印件(需經代理人背書); (六)其它參照《商業匯票貼現業務》。
注:本頁面提供信息僅供參考,具體業務以當地網點的公告與規定爲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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