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業務簡述 企業年金被稱爲我國養老保險體系的“第二支柱”,是指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礎上,自願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是企業職工福利制度的主要組成部分。
二、適用對象 凡具備建立企業年金制度條件的各類企業。
三、開辦條件 按照國家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可以建立企業年金: 1、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並履行繳費義務; 2、具有相應的經濟負擔能力; 3、已建立集體協商機制。
四、開通流程 企業如果要建立企業年金制度,可與中國工商銀行簽訂協議,中國工商銀行相應地提供受託管理、賬戶管理、託管服務、年金諮詢等服務。
五、服務渠道與時間 中國工商銀行各一級分行、直屬分行均開辦了企業年金業務,並配備專業的服務團隊,可以爲客戶提供多方面的服務。同時,電話銀行、網上銀行、ATM自動櫃員機、多媒體自助終端可以爲客戶提供7x24小時的查詢服務。
注:本頁面提供信息僅供參考,具體業務以當地網點的公告與規定爲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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