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業務簡述 租賃住房貸款是我行向租賃住房開發建設或經營企業發放的,用於新建、購置租賃住房項目或用於租賃住房裝修改造及日常經營的貸款。
二、適用對象 適用於保障性租賃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和商業性租賃住房項目。
三、辦理基本條件 (一)借款人條件 借款人依法設立,經營管理規範,財務狀況良好,信用記錄良好,借款人資質、實收資本等符合我行相關規定。 (二)貸款項目條件 新建租賃住房項目應符合當地住房租賃管理相關政策規定,立項或備案文件完備,項目資本金等符合國家及我行相關規定。購置租賃住房項目應產權清晰,能夠取得合法有效的不動產權證書。自有租賃住房運營項目應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 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應取得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公共租賃住房項目應取得有效證明文件。符合我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注:本頁面提供信息僅供參考,具體業務以當地網點的公告與規定爲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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