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業務簡述 小企業國內發票融資業務是指小企業客戶在不讓渡應收賬款債權情況下,以其在國內商品交易中所產生的發票爲憑證,並以發票所對應的應收賬款爲第一還款來源,由銀行爲其提供的短期融資。
二、適用對象 發票融資業務適用於生產經營正常,與下游購貨方有良好穩定的業務往來,對應收賬款管理能力較強的客戶。
三、特色優勢 1、精簡的貸款手續,客戶只需憑交易合同及發票等單據即可得到融資; 2、盤活應收賬款,幫助客戶提前回籠應收賬款,緩解客戶流動資金被應收賬款佔壓的問題,改善客戶的現金流; 3、較高的融資比例,對於交易關係穩定,購銷雙方資信狀況良好的最高可獲得等同於應收賬款金額的融資; 4、無須轉讓應收賬款,滿足部分客戶在不讓渡應收賬款的前提下獲取融資的需求。
四、申請條件 1、客戶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覈准登記,並持有中國人民銀行核發的貸款卡(人民銀行不要求的除外),並辦理年檢手續; 2、客戶及購貨方在工行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具備一定的資信條件; 3、客戶生產經營正常,產品質量和服務較好,與購貨方有6個月以上良好穩定的業務往來,履約記錄良好; 4、客戶對應收賬款的管理能力較強,應收賬款賬齡結構合理,壞賬比例較低;具備回購應收賬款的能力; 5、購貨方經營管理規範,現金流量充足,償債能力較強;無惡意拖欠銷貨方貨款及其他不良信用記錄; 6、應收賬款爲向企業法人、部分事業法人、政府軍隊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產生的應收賬款; 7、應收賬款權屬清晰,未被轉讓和質押,且購銷雙方未約定不得轉讓。
注:本頁面提供信息僅供參考,具體業務以當地網點的公告與規定爲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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