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業務簡介 進口買方信貸是外國政府爲鼓勵本國產品出口而通過本國的出口信貸機構或商業銀行向我國企業提供的貸款支持。我行可爲該種貸款提供轉貸服務。
二、業務特點 進口買方信貸轉貸款的還款期一般爲5至10年。利率根據貸款行的規定,可採用浮動利率,或經濟合作組織出口信貸參考固定利率。
三、適用對象 如果客戶滿足一定條件且對項目融資的需求不超過項目採購合同總額的85%,可考慮使用進口買方信貸轉貸款。
四、辦理流程 1. 客戶向當地發改委、行業主管部門和外經貿部門提出項目申請,要獲得發改委批准的利用外資指標。 2. 項目獲得批准後,我行對項目評估、審查通過。 3. 我行與客戶簽訂外匯轉貸款借款合同。 4. 與國外銀行簽署借款協議,借入資金。 5. 項目執行。
五、客戶須知 1. 何種項目可獲得進口買方信貸? 一般而言,由於期限和成本的限制使得國內外匯資金無法滿足的項目均可考慮使用進口買方信貸。由於經合組織對可獲得外國政府貸款的項目有較嚴格的限制,對於大多數項目而言,爭取進口買方信貸更爲可行。 2. 客戶可獲得我國政府的擔保嗎? 目前,我國政府將買方信貸等同於商業貸款,政府無法提供擔保。 3. 工行審批程序如何? 進口買方信貸轉貸款一律報總行審批。
六、熱點問題解答 我行的競爭優勢是什麼? (1)我行與一流的國際銀行均有進口買方信貸總協議,爲我行快速從國外銀行獲得貸款提供了便利。 (2)我行成功地運作了多個大型項目,經驗豐富。 (3)我行強大的人民幣資金實力,可爲客戶提供項目的配套資金。 (4)我行可爲客戶提供旨在規避國內項目單位外匯風險的掉期安排。 (5)我行是美國進出口銀行認可的僅有的三家中國轉貸行之一。
注:本頁面提供信息僅供參考,具體業務以當地網點的公告與規定爲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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