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業務簡述
經營性物業貸款是指我行向持有已竣工驗收合格、辦妥不動產權證書並投入運營的綜合效益較好的商業性房地產的企業法人發放的,以經營性物業爲抵押,以承貸物業經營收入作爲第一還款來源,實際用途投向物業本身或與房地產相關領域的貸款。
二、適用對象
經營性物業貸款適用於承貸物業在經營期間的維護、改造、裝修等與物業本身相關的經營性資金需求,以及置換借款人爲建設或購置該物業形成的貸款、股東借款等,不得用於購地、新建項目或其他限制性領域。
三、申辦條件
申辦經營性物業貸款的借款人須依法成立,承貸物業應產權清晰,無複雜的債權債務關係;信用等級及所有者權益應符合我行規定;借款人經營及財務狀況較好,在銀行融資無不良信用記錄;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及我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四、注意事項
經營性物業貸款的開辦可能因區域不同而存在差異,具體請諮詢當地分行。
注:本頁面提供信息僅供參考,具體業務以當地網點的公告與規定爲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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