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義 協定存款是指客戶與銀行簽訂協定存款合同,開立結算賬戶,約定期限,商定賬戶基本額度,由銀行對基本額度內存款按結息日或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計息,超過基本額度部分或符合條件的最低存款餘額部分,按結息日或清戶日協定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二、開戶 單位應與開戶行簽訂《協定存款合同》,合同期限最長爲一年(含一年),到期任何一方如未提出終止或修改,則自動延期一年。凡申請在中國工商銀行開立協定存款賬戶的單位,須同時開立結算賬戶,用於正常經濟活動的會計覈算,該賬戶稱爲A戶,同時系統自動生成協定存款賬戶(以下簡稱B戶)。如單位已有結算賬戶,則將原有的結算賬戶作爲A戶,爲其辦理協定存款手續。
三、銷戶 協定存款合同期滿,若單位提出終止合同,應辦理協定存款戶銷戶,將協定戶(B戶)的存款本息結清後,全部轉入結算賬戶中。結清A戶,B戶也必須同時結清。在合同期內原則上客戶不得要求清戶,如有特殊情況,須提出書面聲明,銀行審覈無誤後,辦理清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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