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業務簡介 我行可提供純外國政府貸款、外國政府混合貸款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等外國政府貸款的轉貸款業務。第一種轉貸款是全部由外國政府提供的貸款,第二種轉貸款是將外國政府貸款和進口買方信貸結合起來的一種貸款。
二、業務品種 外國政府貸款轉貸款主要包括純外國政府貸款轉貸款、外國政府混合貸款轉貸款。
三、業務特點 外國政府貸款轉貸款的利率低且期限長。利率通常不超過3%,有些國家的政府還可提供無息貸款。期限按國別10年至40年不等。但是,利用外國政府貸款具有一定的限制條件,如須採購貸款國設備、須經借貸兩國的政府審批、採購第三國設備和技術的比例一般不得超過商務合同金額的10%至30%。但有些國家如科威特、德國、北歐投資銀行等允許採用國際招標採購,不受國別限制。
四、適用對象 外國政府貸款轉貸款項目的審批環節耗時較長。因此,不適合急於使用資金的項目。對於不希望採購上有國別限制的項目建議使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轉貸款或德國、科威特等國別貸款。
五、辦理流程 1. 客戶向當地發改委和財政部門同時提出項目申請。在向財政部門提出項目申請時,明確我行爲轉貸行。 2. 在項目獲得發改委和財政部門批准後,我行根據財政部的通知對項目開展審查、評估通過。 3. 我行與客戶簽訂外匯轉貸款借款合同。 4. 與國外銀行或有關政府機構簽署借款協議,借入資金。 5. 項目執行。
六、客戶須知 1. 可獲得外國政府貸款的行業:一般而言,可獲得外國政府貸款的項目大部分爲環保、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等項目。不同國家的規定有所不同,具體的情況可從當地的發改委和財政部門獲得信息。 2. 轉貸款項目的分類:財政部將轉貸款項目分成三類。其中一類項目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以下簡稱“省級財政部門”)爲借款人並承擔償還責任的項目;二類項目指項目單位爲借款人並承擔償還責任,省級財政部門提供還款保證的項目;三類項目指項目單位作爲借款人並承擔償還責任,省級財政部門既不作爲借款人也不提供還款保證的項目。根據我行經驗,大多數環保和基礎設施等項目均可成功申請到一類或二類項目。客戶在向財政部門提出項目申請時,可一併明確擬申請的項目類別。 3. 外國政府轉貸款的審批程序:原則一律由總行審批,2003年以來對上述提及的一類和二類項目(由中央企業提供擔保的二類項目除外)審批權限下放到省一級行。
七、熱點問題解答 我行的競爭優勢是什麼? (1) 我行可轉貸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提供的外國政府貸款。 (2) 我行與國外提供外國政府貸款的機構保持着良好的關係,並同他們簽署了外國政府貸款總協議,大大簡化了項目的操作手續。 (3) 我行強大的人民幣資金實力可爲客戶提供項目的配套資金。 (4) 我行可爲客戶提供旨在規避國內項目單位外匯風險的掉期安排。 (5) 對於外國政府混合貸款,我行可憑藉在外國政府貸款和買方信貸中的雙重優勢,爲客戶提供全方位的服務。
注:本頁面提供信息僅供參考,具體業務以當地網點的公告與規定爲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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