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業務簡述 商業匯票贖回式貼現業務,指持票人將其合法持有的未到期商業匯票以貼付利息的形式售與工行貼現業務受理機構,工行貼現業務受理機構承諾贖回方在約定條件下贖回其所供票據的權利。贖回發生日,工行貼現業務受理機構足額收妥票款後,將票據如數返還贖回方的一種交易行爲。
二、適用對象 在中國境內合法註冊經營、與出票人或者其直接前手之間具有真實交易關係和債權債務關係的、持有商業匯票並具有短期融資需求的企業客戶以及其他組織。
三、特色優勢 (一)商業匯票贖回式貼現業務針對企業客戶在資金的流動過程中出現的短期資金不足,企業客戶能夠隨時實現資金支取,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二)商業匯票贖回式貼現業務票據權利不發生轉移,企業贖回票據後仍由其本身收取票款,避免了短期融資需求以外的額外付息,最大限度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三)商業匯票贖回式貼現業務能夠使企業客戶實現自行控制融資期限的要求,從而減少無效閒置; (四)商業匯票贖回式貼現業務擴展了票據產品的外延,傳統的票據贖回業務只可滿足於金融機構間的資金融通需求,而商業匯票贖回式貼現業務可實現企業客戶的資金融通需求; (五)商業匯票贖回式貼現業務操作手段簡單,到賬速度迅捷,符合企業迅捷融資的需求。
四、辦理資料 (一)與工行簽訂《商業匯票贖回式貼現協議》; (二)其它參照《商業匯票貼現業務》。
注:本頁面提供信息僅供參考,具體業務以當地網點的公告與規定爲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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