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業務簡述 內保外貸業務是指我行境內分行根據境內企業(“申請人”)申請,爲其在境外註冊的全資附屬企業、參股企業或其他關聯公司(“借款人”)的融資向境外金融機構(“受益人”)開立保函或備用信用證,並由受益人向借款人提供融資(包括貸款、貿易融資、融資租賃等)的業務。
二、特色優勢 內保外貸主要是爲支持境內企業參與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和競爭,促進投資便利化,有效解決中國境外投資企業融資難等問題。
三、開辦條件 (一)申請人(境內企業)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 資信狀況良好; 2. 符合融資類保函申請人的基本條件; 3. 具備與擔保責任匹配的收入來源,具有充足的反擔保能力。 (二)借款人應符合以下條件: 1. 符合國家關於境內機構對外擔保的有關規定; 2. 已在境外依法註冊; 3. 具有可準確預計的充足還款來源; 4. 不得爲無實體經營的空殼公司,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財務管理制度; 5. 我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四、操作指南 申請人向我行境內分行申請開立保函,我行境內分行審查申請人資信情況、被擔保人的基本狀況及反擔保落實情況,受益人進行信貸審查,我行境內分行向受益人開具保函或備用信用證,受益人向借款人提供融資。
注:本頁面提供信息僅供參考,具體業務以當地網點的公告與規定爲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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