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產品介紹 財務公司金融債,是指依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財務公司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的、按約定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財務公司金融債是金融債券的一種,可根據發行人的融資需求靈活設計發行期限、發行品種等。
二、適用客戶 適用於具有中長期直接融資需求,經營業績良好,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設立財務公司法人客戶,客戶須滿足以下條件: 1. 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機制; 2. 資本充足率不低於10%; 3. 風險監管指標符合監管機構的有關規定; 4. 最近三年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爲; 5. 應由財務公司的母公司或其他有擔保能力的成員單位提供相應擔保,經銀監會批准免予擔保的除外; 6. 設立1年以上,經營狀況良好,申請前1年利潤率不低於行業平均水平,且有穩定的盈利預期;申請前1年,不良資產率低於行業平均水平,資產損失準備撥備充足;申請前1年,註冊資本金不低於3億元人民幣,淨資產不低於行業平均水平; 7. 無到期不能支付債務。
三、功能特點 該產品可爲財務公司募集到穩定的中長期資金,有效提升核心負債比例,改善流動性風險狀況、利率風險狀況,並降低資金成本,提高經營效益。該產品可有效緩解財務公司資金錯配問題,優化中長期資產負債匹配結構,爲集團提供更有力的財務支持。
四、我行產品優勢 1. 承銷實力強:我行是財政部國債承銷甲類成員、人民銀行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是國內最先取得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承銷資格的商業銀行,歷年來多次被財政部及人民銀行評爲優秀承銷商及優秀交易商。 2. 承銷經驗豐富:我行擁有專業我承銷業務團隊,具有豐富的債券承銷經驗,在客戶服務、信用風險審查評估、承銷交易執行等方面,建立了完善有效的內部運行機制。 3. 良好的溝通合作關係:我行與監管機構建立並保持着良好的溝通協調關係,並與投資者建立了良好的業務合作關係,能夠有效保證產品的順利發行。
五、產品價格 該產品發行利率根據期限、客戶評級水平、市場環境等情況而不同。定價參照市場價格制定,並遵循監管機構對於發行定價的指導意見。
六、服務渠道和時間 財務公司客戶可根據自己融資需求情況,在營業時間內直接聯繫我行申請辦理。
七、申辦流程 1、項目審覈:客戶須按照監管機構要求向我行提交申請資料,由我行對客戶進行盡職調查、信用風險審查,並與客戶簽署相關協議。 2. 註冊申報:我行將項目註冊申報材料送銀保監會(局)及人民銀行審批。 3. 產品發行:項目通過監管機構審批通過後,我行即可組織進行債券的發行工作。
八、業務示例 近年來,我行先後完成了10億元上海電氣集團財務公司金融債、13億元武鋼財務公司金融債、60億元中國石化財務有限責任公司金融債,30億元中國電力財務有限公司金融債的主承銷工作。
注:本頁面提供信息僅供參考,具體業務以當地網點的公告與規定爲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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