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業務簡述 人民幣對外匯期權組合是指客戶同時買入一個和賣出一個幣種、期限、合約本金相同的人民幣對外匯普通歐式期權所形成的組合。人民幣對外匯期權組合屬於匯率類代客風險管理產品的一種,可根據客戶需求按照幣種、期限、交割匯率和金額等要素進行靈活設定。目前工行有外匯看跌風險逆轉期權組合和外匯看漲風險逆轉期權組合等多種產品供客戶選擇。 外匯看跌風險逆轉期權組合:指客戶針對未來的實際結匯需求,買入一個執行價格較低(以一單位外匯摺合人民幣計量執行價格,以下同)的外匯看跌期權,同時賣出一個執行價格較高的外匯看漲期權。 外匯看漲風險逆轉期權組合:指客戶針對未來的實際購匯需求,賣出一個執行價格較低的外匯看跌期權,同時買入一個執行價格較高的外匯看漲期權。
二、適用對象 適用於有自身需求和以套期保值爲目的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含港澳臺)境內依法註冊的公司法人、企業法人、事業單位法人和社會團體等機構客戶,在境外依法註冊在境內銀行間市場或其他經批准市場開展人民幣資本與金融項下投資的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境外金融機構類客戶以及在境內外依法註冊但符合中國法律要求和外匯管理政策且可開展本產品交易的機構。
三、功能特點 1.節約交易成本。 相較於使用買入單筆期權進行套期保值,客戶敘做期權組合交易通過賣出期權獲得的期權費可以抵消買入期權所支付的期權費,達到節省交易成本的目的。但同時客戶也通過賣出期權,爲到期日可能發生的結匯收入和購匯支出分別設定了上限和下限,放棄了部分潛在收益。 2. 產品結構靈活。相較於使用遠期結售匯進行套期保值,客戶敘做期權組合交易可提前鎖定結售匯成本在一個可選擇的區間,而不僅是當前的遠期匯率點,更加靈活;客戶敘做期權組合交易也可獲得較遠期更優惠的結售匯價格,降低財務成本。
四、工行優勢 1. 有競爭力的市場報價 國內同業中首家建立專業的量化分析團隊,實現了在衍生產品自主定價與風險管理的量化分析技術方面的突破性進展,具備自主定價能力和較強的同業競爭力;加之工行是銀行間人民幣外匯市場最具影響力的做市商之一,交易量連續多年保持市場領先地位,能夠爲客戶提供優質的報價和交易服務。 2. 個性化的產品設計 充分考慮到客戶需求的多樣性,工行人民幣對外匯期權組合業務可針對客戶多樣化的避險需求設計個性化的套期保值方案;同時考慮到國際貿易收支的不確定性,工行支持寬限期交割、全額或部分金額提前反向平倉等特殊處理。 3. 優質持續的銷售服務 工行將爲客戶提供持續的動態管理,及時向客戶提供相關市場信息,按月向客戶提供存續交易的市值評估結果,並在到期日前一工作日對客戶進行提示。 4. 經驗豐富的團隊 工行擁有一支經驗豐富的外匯交易員隊伍,同時還具備市場營銷、系統維護與開發、業務管理和產品研發等業務支撐團隊,共同爲客戶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務。
五、開辦條件 1. 按照外匯管理規定可辦理即期結售匯的外匯收支,均可辦理人民幣外匯期權組合業務。 2. 按照外匯管理規定,客戶可辦理的人民幣外匯期權組合交易限於普通歐式期權,包括包含兩個或多個期權的期權組合交易。 3. 按照外匯管理規定,客戶可辦理人民幣外匯期權組合交易的主要風險特徵應與客戶真實需求背景具有合理的相關度,期權合約行權所產生的客戶外匯收支,不得超出客戶真實需求背景所支持的實際規模。
六、開通流程 1. 客戶評估、風險揭示與客戶確認 客戶在申請辦理人民幣對外匯期權組合業務前,須先由工行具有業務經營權限的一級分行或二級分行衍生產品交易適合度進行評估。工行同時向客戶提供書面風險提示函,經客戶簽字確認後,一式兩份,銀行與客戶各執一份。在對客戶整體情況進行評估的基礎上,工行對客戶擬開辦業務,就是否完全理解交易條款、是否完全理解風險揭示內容、是否具有必要風險承受能力、是否承諾承擔交易潛在損失,是否存在誤導客戶不當營銷行爲、交易目的與相關基礎資產或負債情況等事項,逐項取得客戶書面確認。只有客戶完整填寫上述內容後,工行方可接受客戶委託,以確保與有真實貿易背景的客戶敘做與其風險承受能力相適應的人民幣對外匯期權組合交易。 2. 簽署《遵守風險中性聲明函》和總協議 工行接受客戶委託申請後,將審覈客戶人民幣對外匯期權組合業務資格。通過適合度評估和審覈後,基於風險中性原則或建立基於風險中性原則的風險管理制度/機制的客戶,與工行簽訂《遵守風險中性聲明函》和《中國工商銀行結售匯業務總協議》。簽署協議的分支行負責保管協議書原件,同時須將複印件送交上級行保管。 3. 交易成交 客戶申請與工行辦理人民幣對外匯期權組合業務,須提供基礎商業合同,經審覈通過後,填寫業務申請書。工行受理客戶委託成交後,應向客戶出具有關確認書,並向客戶收取以人民幣形式繳納的期權費(如有)。 4. 客戶合約到期日審覈及交割 在期權組合合約到期日,客戶可通知工行對其買入期權執行行權操作,工行根據外匯管理局關於人民幣對外匯期權組合業務的有關規定,審覈客戶提交的有效憑證及(或)商業單據,與客戶辦理交割。 期權組合合約到期日客戶如放棄行權,工行可選擇對客戶賣出的期權執行行權或放棄行權操作。如工行行權,客戶應提交有效憑證及(或)商業單據,並按合約進行交割。如工行放棄行權,客戶可憑相關單證敘做一筆即期結售匯業務。 5. 特殊情況處理 客戶如因基礎商業合同發生變更而導致外匯收支的現金流全部或部分消失,在提供變更證明材料及承諾書並經工行審覈確認後,工行可以在期權到期日之前爲客戶辦理期權組合的全額或部分金額提前反向平倉。
七、服務渠道和時間 符合准入條件的客戶可以在營業時間內向具有人民幣對外匯期權業務經營權的一級分行或二級分行申請辦理人民幣對外匯期權組合業務。除法定節假日外,一般櫃面渠道爲北京時間週一至週五每日上午9:30-下午18:00。
八、操作指南 客戶向工行申請辦理期權組合業務,還需提供相關材料並協助工行完成如下主要工作: (一)與工行簽訂《中國工商銀行結售匯業務總協議》及《中國工商銀行結售匯業務補充協議》。 (二)客戶應仔細閱讀工行提供的《風險提示函》,應完全理解交易條款及潛在風險。 (三)配合工行完成盡職調查工作。 (四)客戶向工行提交正式的業務申請書,隨後由分行向總行提交交易申請,經總行確認成交後,由分行向客戶出具交易確認書,以此作爲正式交易憑證反饋客戶。 業務申請書是衍生交易重要文件,客戶需謹慎對待。業務申請書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1. 客戶進行衍生交易的目的,擬敘做衍生交易結構、期限、幣種、金額等交易主要信息。 2. 客戶擬通過衍生交易進行套期保值的基礎資產或負債(含收入或支出,下同)的相關情況及其真實性,基於該項基礎資產或負債已經辦理且尚未結清的衍生交易情況(對於套期保值交易)。 3. 工行在營銷過程中是否存在不良銷售行爲。 (五)在合約規定的行權日,如客戶或工行一方選擇行權,雙方將按照約定的執行價格進行外匯交割。在合約存續期間,工行將定期向客戶提供外匯期權組合的市值評估結果,以便客戶對交易進行動態管理。
九、業務示例 案例(一):外匯看跌風險逆轉期權組合 某企業將在一個月後收到一筆美元出口貨款。爲規避美元貶值風險,該客戶向工行購買一個人民幣對美元、期限爲1個月、本金爲100萬美元的美元看跌期權,執行價格爲6.6;同時向工行賣出一個貨幣對、期限、本金相同的美元看漲期權,執行價格爲6.7。如果在期權到期時,市場即期匯率爲6.5,則客戶對買入的看跌期權行權,工行對看漲期權放棄行權,客戶按照6.6的價格向工行賣出100萬美元。如果到期時市場即期匯率爲6.8,客戶放棄對看跌期權行權,工行對看漲期權行權,客戶應履行以6.7的價格向工行賣出100萬美元的義務。在上述第一種情況下,客戶結匯價格優於市場價格;而在上述第二種情況下,客戶失去了以更有利的價格進行結匯的機會。通過敘做期權組合交易,客戶在合約簽訂日即將未來結匯收入鎖定在660~6700.萬元的區間,減少了未來的不確定性。 案例(二):外匯看漲風險逆轉期權組合 某企業需要在一個月後用美元支付進口貨款。爲規避美元升值風險,該客戶向工行賣出一個人民幣對美元、期限爲1個月、本金爲100萬美元的看跌期權,執行價格爲6.6;同時向工行購買一個貨幣對、期限、本金相同的歐式看漲期權,執行價格爲6.7。如果在期權到期時,市場即期匯率爲6.8,客戶對買入的看漲期權行權,以6.7的價格向工行買入100萬美元,工行對買入的美元看跌期權棄權;如果到期時市場即期匯率爲6.5,則客戶對買入的看漲期權放棄行權,工行對看跌期權行權,客戶應履行以6.5買入100萬美元的義務。在上述第一種情況下,客戶購匯價格優於市場價格;而在上述第二種情況下,客戶失去了以更有利的價格購匯的機會。通過敘做期權組合交易,客戶在合約簽訂日即將未來購匯成本鎖定在660~670萬元的區間,減少了未來的不確定性。 案例(三):看漲價差期權組合 某企業需要在一個月後用美元支付進口貨款。爲規避美元升值風險,該客戶向工行買入一個人民幣對美元、期限爲1個月、本金爲100萬美元的看漲期權,執行價格爲6.6;同時向工行賣出一個貨幣對、期限、本金相同的歐式看漲期權,執行價格爲6.7。如果到期時市場即期匯率爲6.55,則兩筆期權都不行權,客戶按照即期價格購匯,如果到期時市場匯率介於兩個執行價格之間,例如6.65,則客戶買入的看漲期權行權,客戶按照6.6的價格購匯,如果到期時即期價格比兩筆期權執行價格都高,例如6.75,則兩筆期權都行權,客戶按照即期價格購匯,同時兩筆期權客戶可以選擇差額交割獲得一部分收入,以改善即期購匯成本。
十、常見問題 1. 人民幣外匯期權組合寬限期內辦理的交割視同履約交割。 2. 期權組合中,客戶賣出期權收入的期權費應不超過買入期權支付的期權費。 3. 客戶如因基礎商業合同發生變更而導致外匯收支的現金流部分消失,客戶應提供變更證明材料及承諾書並經工行審覈確認後,工行可爲客戶的期權合約本金辦理部分行權。 4. 產品到期時,客戶應按照協議履行交割義務。到期前,當客戶基礎商業合同發生變更而導致外匯收支現金流變化時,可申請對人民幣外匯期權進行反向平倉。客戶應逐筆填寫指定委託書,並提供變更證明材料及承諾書,經工行審覈確認後,可對已買入的期權進行相應金額的反向平倉。 5. 期權組合到期後,如客戶與工行均未選擇行權,客戶可憑相關單據敘做一筆即期結售匯業務。 6. 對期權組合的任何操作(包括但不限於簽約、交易修改、交易取消、方向平倉、交割方式選擇)必須針對整個期權組合,不能選擇期權組合中單一期權交易進行,且工行與客戶的期權組合業務簽約及任何變更均體現在同一業務申請書及確認書中。
十一、風險提示 1. 匯率風險 本產品實質上是一種人民幣外匯交割權利的交易。期權到期日,如果客戶和工行均選擇放棄行權,客戶只能按照到期當日的即期匯率敘做結售匯業務,從而損失期初支付的期權費(如有);如果工行選擇行權,客戶須按照工行買入期權的執行價格與工行進行交割,該執行價格一定劣於市場即期價格,客戶的損失金額與二者偏離程度以及名義本金正相關。 2. 市值評估風險 客戶與工行敘做期權交易,面臨期權市值波動的風險。人民幣對外匯期權組合市值主要由即期價格、波動率、遠期價格、人民幣收益率、到期剩餘時間等因素決定。在存續期內,如果上述因素髮生變化,交易市值可能受到不利影響。 3. 保證金風險 工行在交易前有權要求客戶爲所賣出期權繳納約定比例的保證金或其他擔保,並在交易存續期內依據市場變化情況要求客戶追加。當客戶發生違約事件時,工行有權對交易進行強制平倉,如平倉發生損失,工行有權從客戶保證金賬戶或其他賬戶扣劃抵補,客戶保證金可能由此發生損失。 4. 法律風險 客戶應完全理解文本的各項規定,依據自身判斷獨立做出決策;客戶應考慮到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對於由此導致的任何損失,客戶須自行承擔,工行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二、注意事項 人民幣外匯期權組合交易時效性要求較高,操作中應避免由於市場價格波動造成損失。
十三、名詞解釋 歐式(European)期權是指在期權合約規定的到期日方可行使權利,期權的買方在合約到期日之前不能行使權利。 看漲期權(Call Option)是指期權的買方向期權的賣方支付一定數額的費用後,即擁有在期權合約的有效期內,按事先約定的價格向期權賣方買入一定數量特定資產的權利,但不承擔必須買進的義務。而期權賣方有義務在期權規定的有效期內,應期權買方的要求,以期權合約事先規定的價格賣出特定資產。 看跌期權(Put Option)是指期權的買方向期權的賣方支付一定數額的費用後,即擁有在期權合約的有效期內,按事先約定的價格向期權賣方賣出一定數量特定資產的權利,但不承擔必須賣出的義務。而期權賣方有義務在期權規定的有效期內,應期權買方的要求,以期權合約事先規定的價格買入特定資產。
注:本頁面提供信息僅供參考,具體業務以當地網點的公告與規定爲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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