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業務簡述 商業銀行金融債,是指依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商業銀行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的、按約定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商業銀行金融債是金融債券的一種,可根據發行人的融資需求靈活設計發行期限、發行品種等。
二、適用對象 適用於具有中長期直接融資需求,經營業績良好,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設立的商業銀行法人客戶。客戶須滿足以下准入條件: 1. 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機制; 2. 核心資本充足率不低於4%; 3. 最近三年連續盈利; 4. 貸款損失準備計提充足; 5. 風險監管指標符合監管機構的有關規定; 6. 最近三年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爲; 7. 人民銀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三、功能特點 該產品可爲商業銀行募集到穩定的中長期資金,有效提升核心負債比例,改善流動性風險狀況、利率風險狀況,並降低資金成本,提高經營效益。該產品可用於商業銀行存量負債的合理替代,保持整體資產負債的穩定,優化中長期資產負債匹配結構,增強風險承擔能力;並通過籌措到穩定且期限靈活的資金,優化資產結構,擴大中長期投資業務。
四、特色優勢 1. 承銷實力強:工行是財政部國債承銷甲類成員、人民銀行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是國內最先取得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承銷資格的商業銀行,歷年來多次被財政部及人民銀行評爲優秀承銷商及優秀交易商。 2. 承銷經驗豐富:工行擁有專業的承銷業務團隊,具有豐富的債券承銷經驗,在客戶服務、信用風險審查評估、承銷交易執行等方面,建立了完善有效的內部運行機制。 3. 良好的溝通合作關係:工行與監管機構建立並保持着良好的溝通協調關係,並與投資者建立了良好的業務合作關係,能夠有效保證產品的順利發行。
五、產品價格 該產品發行利率根據期限、客戶評級水平、市場環境等情況而不同。定價參照市場價格制定,並遵循監管機構對於發行定價的指導意見。
六、服務渠道和時間 商業銀行客戶可根據自己融資需求情況,在營業時間內直接聯繫工行申請辦理。
七、申辦流程 1. 項目審覈:客戶須按照監管機構要求向工行提交申請資料,由工行對客戶進行盡職調查、信用風險審查,並與客戶簽署相關協議。 2. 註冊申報:工行將項目註冊申報材料送銀保監會(局)及人民銀行審批。 3. 產品發行:項目通過監管機構審批通過後,工行即可組織進行債券的發行工作。
八、業務案例 近年來,工行相繼成功爲國有大型商業銀行、股份制銀行、城農商行等金融機構成功發行超萬億元金融債。
注:本頁面提供信息僅供參考,具體業務以當地網點的公告與規定爲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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