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業務簡述
工商銀行投行代理同業投資業務是指我行作爲投行顧問,受理承接投行同業機構向我行推薦的融資客戶、融資項目或融資工具,以及由投行同業自身持有或代理投資形成的存量資產,並通過對接銀行理財資金或代銷資金等方式,滿足同業機構或其服務客戶融資需求的業務。
二、適用對象
希望與我行在投行業務領域開展合作的各類投行同業機構及其服務的融資客戶。
三、服務內容
項目優化與推薦、產品設計與優化、協助同業或其客戶完成融資;資金來源爲我行發行理財產品募集的理財資金或代理代銷資管計劃所募集的資金(理財資金)。
四、費稅標準
雙方協商後,簽訂相關顧問服務協議。按約定的收費標準收取相應的顧問費。
五、責任聲明
本頁面內容僅供參考,部分內容以當地分行公告與具體規定爲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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