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業務簡述
併購貸款是指爲滿足併購方或其專門子公司在併購交易中用於支付併購交易價款的需要,以併購後企業產生的現金流、併購方綜合收益或其他合法收入爲還款來源而發放的貸款。
二、適用對象
1.申請併購貸款的併購方應在工商銀行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依法合規經營,信用狀況良好,沒有信貸違約、逃廢銀行債務等不良記錄;
2.信用等級符合工商銀行併購貸款准入要求;
3.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工商銀行行業信貸政策,與目標企業之間具有較高的產業相關度或戰略相關性;
4.併購交易依法合規。
三、收費標準
雙方協商後,簽訂收購兼併財務顧問協議。按約定的收費標準收取相應的財務顧問費。
四、責任聲明
本頁面內容僅供參考,部分內容以當地分行公告與具體規定爲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