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業務簡述
工商銀行作爲資產證券化發起人的財務顧問,爲其設計資產證券化發行方案(包括但不限於基礎資產選擇、交易結構設計、風險控制安排等),並提供中介機構選聘及協調、審批溝通、資金對接等顧問服務,協助其實施資產證券化的財務顧問業務。
二、適用對象
有資產證券化需求的企業客戶。
三、服務渠道
各分支行投資銀行業務主管部門。
四、服務特點
拓寬融資渠道:資產證券化可以成爲企業現有融資方式(股權融資、債務融資)的有益補充。
盤活資產:資產證券化可以將不具有流動性的資產轉變爲流動性較高的資產,達到盤活資產的目的。
改善資產負債表:滿足“出表”要求的方案設計可以將長期資產轉化爲現金資產,降低長期資產的比例;不增加資產負債率。
降低融資成本:通過結構化處理,使得公開發行品種的信用等級大幅提升,降低融資成本。
五、收費標準
雙方協商後,簽訂債務融資財務顧問協議。按約定的收費標準收取相應的財務顧問費。
六、責任聲明
本頁面內容僅供參考,部分內容以當地分行公告與具體規定爲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