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業務簡述
工商銀行接受合作機構委託,通過財務顧問與代銷代理合作機構投資產品相結合的業務模式,爲合作機構合法設立的投資工具開展債權投資活動提供的投資、募資、項目管理等相關顧問服務。
二、適用對象
有融資需求的企、事業法人。
三、服務渠道
各分支行投資銀行業務主管部門。
四、服務內容
投資顧問,即協助合作機構尋找或向其推薦投資項目、協助合作機構開展項目盡職調查和投資交易結構及信用增級方案設計、在全面分析基礎上出具供合作機構參考使用的投資顧問報告、協助合作機構開展投資商務談判並完成投資等顧問服務。
募資顧問,即以優化投資工具結構、降低融資成本爲目的,在充分考慮融資方現金流狀況的基礎上,爲合作機構提供結構化融資方案設計、協助募資材料撰寫等顧問服務;根據合作機構需求,採取代銷代理合作機構投資產品方式協助其募集資金。
項目管理顧問,即根據合作機構需求,協助其對已投資項目進行風險控制、關係協調等顧問服務。
五、收費標準
雙方協商後,簽訂債務融資財務顧問協議。按約定的收費標準收取相應的財務顧問費。
六、責任聲明
本頁面內容僅供參考,部分內容以當地分行公告與具體規定爲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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