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業務簡述: 代收交通違法罰款是指客戶通過我行渠道實時查詢交通違法罰款的應繳款金額,並使用現金或轉賬方式繳款的業務。
二、適用對象: 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開具的交通違法罰款均可使用現金或轉賬方式在我行辦理繳款。
三、開辦條件: 1、客戶如使用現金方式繳費,只能在我行網點櫃檯辦理。 2、客戶如使用個人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繳費,須預先將交通卡註冊爲我行個人網上銀行、手機銀行賬戶。
四、開通流程: 1、客戶可直接使用現金或交通卡轉賬方式在我行網點櫃檯繳費。 2、客戶如使用個人網上銀行、手機銀行渠道繳費,可先到我行網點將交通卡註冊爲個人網上銀行、手機銀行賬戶,並領取U盾、密碼器或口令卡等安全支付介質。
五、服務渠道與時間: 客戶可在我行網點櫃檯、自助渠道(存取款一體機、ATM、查詢繳費機、轉賬匯款機、個人網上銀行、手機銀行)辦理該業務,網點渠道業務受理時間以網點對外營業時間爲準,自助渠道業務受理時間爲每日1:00-23:30。
六、操作指南: 1、自助設備操作指南 (1)客戶插入交通卡並輸入卡片密碼; (2)在機具繳費業務模塊中選擇“繳納現場罰款”、“繳納非現場罰款”; (3)根據系統提示選擇或輸入相關信息; (4)系統回顯客戶的應繳款信息,客戶確認繳款。 2、個人網上銀行/手機銀行操作指南 (1)登錄個人網上銀行/手機銀行; (2)在“本地服務”功能中選擇“交通違法罰款”; (3)根據需要選擇“繳納現場處罰罰款”或“接受並繳納非現場處罰罰款”; (4)系統回顯的應繳款信息,客戶確認繳款,並使用U盾、密碼器或口令卡認證。
七、常見問題: 客戶在我行辦理交通違法罰款繳款時,應準確提供處罰決定書或交通卡,並確認應處理的罰款筆數及金額。
責任聲明:交通違法罰款的處罰決定和相應的違法行爲、罰款金額由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提供,如對罰款的處罰決定及罰款金額有疑義,請與交管局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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