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產品定義及可貼現商業承兌匯票的範圍 商業承兌匯票貼現是指持票人在商業承兌匯票到期日前向工商銀行北京市分行背書轉讓,貼現行扣除貼現利息後向其提前支付票款的行爲。 工商銀行北京市分行可辦理貼現的商業承兌匯票承兌人範圍:商業承兌匯票承兌人,是經中國工商銀行總行或總行授權的一級(直屬)分行,審批確認並覈定商票承諾貼現分項授信額度的企業。
二、服務對象 貼現申請人爲在中國境內,經合法註冊經營,在工商銀行北京市分行開立存款賬戶,與出票人或者其直接前手之間具有真實的交易關係的企業法人以及其他組織。
三、申請商業承兌匯票貼現所需資料 持票人申請辦理商業承兌匯票貼現時,應向工商銀行北京分行提供以下資料: (一) 貼現申請書; (二) 營業執照; (三) 註冊登記或批准成立的有關文件及其最新年檢證明的複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書複印件; (四) 持票人爲最後合法持有人且背書連續的未到期商票原件; (五) 持票人與其直接前手之間的交易合同原件和根據稅收制度有關規定開具的增值稅發票或普通發票; (六) 經辦人授權申辦委託書; (七) 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 (八) 我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本頁面內容僅供參考,部分內容以當地分行公告與具體規定爲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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