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業務簡述:
借款人以合法有效、符合貸款人規定條件的質物出質,向貸款人申請取得的人民幣貸款。個人金融資產主要包括存單、債券、人壽保險單、開放式基金以及理財產品等。
二、特色優勢:
借款人可通過貸款人指定營業機構辦理個人質押貸款業務,也可通過我行網上銀行自助辦理。自助渠道主要包括: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等自助終端。
我行可接受的質物包括:
(一)我行存款:借款人本人或第三人(限自然人,下同)在我行的本外幣整存整取、定期一本通、通知存款、人民幣零存整取、存本取息個人存款。
(二)債券:包括借款人本人或第三人持有的1999年(含)以後我行代理髮行的紙製憑證式國債、憑證式國債(電子記賬),我行銷售的儲蓄國債以及櫃檯記賬式債券。其中櫃檯記賬式債券包括記賬式國債、國家開發銀行債券、政策性銀行債券和中國鐵路總公司債券等品種。
(三)人壽保險單:與我行簽訂合作協議的保險公司通過銀保通系統簽發的,以借款人本人爲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的具有現金價值並可質押的人壽保險單(保險單的受益人限於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自然人)。
(四)開放式基金:借款人本人或第三人購買的由我行代理銷售並與我行簽有基金質押合作協議的基金公司銷售的開放式基金(非貨幣市場基金)。
(五)理財產品:借款人本人或第三人在我行可進行凍結止付且可直接處置的本外幣固定收益類和現金管理類個人理財產品。
(六)賬戶交易類產品:借款人本人或第三人在我行辦理的賬戶貴金屬(包含賬戶黃金、賬戶鉑金、賬戶白銀、賬戶鈀金)、賬戶原油、賬戶外匯、賬戶貴金屬指數、賬戶基本金屬、賬戶農產品。
(七)積存貴金屬:借款人本人或第三人在我行辦理的“如意金積存”、“積存金”產品。
(八)總行批准的其他質物。
(九)實物黃金:借款人本人或第三人購買的能在上海黃金交易所交易、交割的標準黃金實物(以下簡稱標準金)及我行發行的“如意金”實物系列產品(以下簡稱如意金)。
三、利率信息:
個人質押貸款利率在人民銀行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的基礎上上浮20%。
自助渠道非循環質押貸款實際期限短於30天的,貸款利率應在合同執行利率基礎上上浮30%。
四、常見問題:
以下質物質押的,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含):
(一)本行外幣存款。
(二)他行定期存款單。
(三)開放式基金。
(四)理財產品。
(五)實物黃金。
(六)賬戶交易類產品。
(七)積存貴金屬。
採用上述質物外其他質物質押的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含)。自助渠道個人質押貸款期限最長爲1年(含)。
個人質押貸款單戶最低額度不低於500元,最高不超過2500萬元。其中,自助渠道個人質押貸款單戶額度不得超過1000萬元,單筆提款金額不得超過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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