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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分行 > 最新業務 > 小企業金融業務 > 貸款融資 > 流動資金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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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企業是指按照我行小企業信貸政策制度管理並按小企業信貸業務流程辦理信貸業務的小型和微型企業客戶和個體工商企業。具體劃分標準按照《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執行。

小企業週轉貸款

  一、業務簡述
  小企業週轉貸款是指爲生產經營穩定、還款來源充足、能夠提供有效擔保的小企業發放的,用於滿足其生產經營週轉需要的流動資金貸款。  小企業週轉貸款應遵循“還款來源穩定可靠,擔保措施充分有效”的原則。 小企業週轉貸款期限應根據借款人生產經營及銷售週期合理確定,一般應不超過1年。對持續經營滿3年、生產經營穩定的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合理設置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年。

  二、適用對象
  按照《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劃分的小型企業、微型企業。

  三、開辦條件
  借款人依法合規,經營正常,在銀行融資無不良信用記錄;產品質量和服務較好,履約記錄良好,與上下游客戶具有良好穩定的供銷關係;符合我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四、開通流程
  銀行受理→貸前調查→評級授信→貸款審查審批→額度支用→貸款發放→還款

  五、服務渠道與時間
  客戶可在正常工作日向工商銀行青海省分行小微與個人貸款經營中心或開立結算賬戶所在行申請。

小企業網絡循環貸款(網貸通)

  一、業務簡述
  爲滿足小企業客戶日常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合理資金需求,客戶與我行一次性簽訂循環借款合同,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和額度內,客戶可通過網上銀行自助提款和還款,未提款的額度不計息。

  二、適用對象
  按照《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劃分的小型企業、微型企業。

  三、辦理條件
  借款人依法合規,經營正常,在銀行融資無不良信用記錄;產品質量和服務較好,履約記錄良好,與上下游客戶具有良好穩定的供銷關係;符合我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四、辦理流程
  銀行受理(包括網點或網銀)→貸前調查→評級授信→貸款審查審批→額度支用→貸款發放→還款

  五、服務渠道與時間
  客戶可在正常工作日向工商銀行青海省分行小微與個人貸款經營中心或開立結算賬戶所在行申請。

小企業經營型物業貸款

  一、業務簡述
  適用於滿足客戶擴建、改建、裝修經營資產的融資需求,以已投入運營的經營性資產所產生的穩定現金流(包括但不限於收費收入、租金收入和其他經營性收入)作爲還款來源而發放的貸款,期限最長可達5年,貸款額度最高3000萬元。

  二、適用對象
  按照《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劃分的小型企業、微型企業。

  三、辦理條件
  借款人依法合規,經營正常,在銀行融資無不良信用記錄;具有合法、完整、獨立的經營性資產經營權和收益權;符合我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四、辦理流程
  銀行受理→貸前調查→評級授信→貸款審查審批→額度支用→貸款發放→還款

  五、服務渠道與時間
  客戶可在正常工作日向工商銀行青海省分行小微與個人貸款經營中心或開立結算賬戶所在行申請。

小微企業固定資產購建貸款

  一、業務簡述
  小微企業固定資產購建貸款是指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滿足其購建商業用房、廠房、購置機器設備等,或置換爲購建商業用房、廠房、購置機器設備等所形成的負債性資金的融資業務。小微企業固定資產購建貸款在現標準廠房按揭貸款的基礎上增加了購建商業用房、購置機器設備等貸款用途,進一步擴大了業務範圍,增強了產品的適用性。購建物業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0年,且不得超過抵押房產剩餘的土地使用權年限;購置機器設備的,最長不超過5年,其中機器設備總價不超過100萬元的,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貸款金額不超過小微企業單戶融資限額,即小企業3000萬元、微型企業500萬元。

  二、適用對象
  按照《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劃分的小型企業、微型企業。

  三、辦理條件
  借款人依法合規,經營正常,在銀行融資無不良信用記錄;符合我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四、辦理流程
  銀行受理→貸前調查→評級授信→貸款審查審批→額度支用→貸款發放→還款

  五、服務渠道與時間
  客戶可在正常工作日向工商銀行青海省分行小微與個人貸款經營中心或開立結算賬戶所在行申請。

小微企業“銀政通”業務

  一、業務簡述
  小微企業“銀政通”業務是指,我行向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發放的,以借款人繳納的互助保證金和政府設立的風險補償基金作爲增信手段,用於支持借款人日常經營週轉等資金需求的融資業務。風險補償基金是指由政府預算安排並納入政府財政預算計劃,由政府職能部門或其委託的非企業法人機構(以下統稱風險補償基金管理機構)在我行開設專戶存放管理,專項用於對我行小微企業“銀政通”貸款所產生的風險損失按比例提供補償的基金。互助保證金是指借款人按其在我行獲得貸款金額的一定比例繳存在我行的資金,專門用於償還同一“客戶池”中所有逾期的“銀政通”貸款。“客戶池”是指由風險補償基金管理機構和我行共同准入的優質小微客戶羣體。“銀政通”貸款期限原則上不得超過1年,最長不得超過3年。

  二、適用對象
  按照《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劃分的小型企業、微型企業。

  三、辦理條件
  借款人依法合規,經營正常,在銀行融資無不良信用記錄;符合我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四、辦理流程
  銀行受理→貸前調查→評級授信→貸款審查審批→額度支用→貸款發放→還款

  五、服務渠道與時間
  客戶可在正常工作日向工商銀行青海省分行小微與個人貸款經營中心或開立結算賬戶所在行申請。

小微企業納稅信用貸款

  一、業務簡述
  小微企業納稅信用貸款(簡稱“稅務貸”)是我行基於小微企業的納稅行爲、爲經營穩定、發展前景良好的借款人發放的小額、信用方式貸款。納稅行爲是指借款人向國稅、地稅部門繳納的增值稅和所得稅。貸款金額爲借款人年均增值稅稅額3倍與所得稅稅額5倍二者之和、即額度測算值=近2年年均增值稅(營業稅)*3+近2年年均所得稅*5。對能夠提供增信措施的貸款金額最高500萬元。無法提供增信措施的、小型企業辦理的納稅信用貸款一般不超過100萬元、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微型企業、個體工商戶及小微企業主單戶限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

  二、適用對象
  按照《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劃分的小型企業、微型企業。

  三、辦理條件
  借款人依法合規,經營正常,在銀行融資無不良信用記錄;符合我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四、辦理流程
  銀行受理→貸前調查→評級授信→貸款審查審批→額度支用→貸款發放→還款

  五、服務渠道與時間
  客戶可在正常工作日向工商銀行青海省分行小微與個人貸款經營中心或開立結算賬戶所在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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