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1. 基金定投業務的每月最低申購額爲200元人民幣,投資金額級差爲100元人民幣。目前,工行推出投資期限爲3年、5年和8年的三種基金定投品種,劃款期限皆爲一個月。 2. 某支基金產品是否開通基金定期投資業務,以我行與基金公司相關規定爲準。 3. 基金定投業務在開放日規定的交易時間內辦理。每期申購金額應大等於最低申購金額,如果您選擇參加日期,應大等於當前日期。 4. 投資人退出基金定投業務有兩種方式:一種是投資人通過我行向基金管理公司主動提出退出基金定投業務申請;並經基金管理公司確認後,投資人基金定投業務計劃停止。二是投資人辦理基金定投業務申請後,投資人指定的扣款賬戶內資金不足,且投資人未能按照約定及時補足申購資金,造成基金定投業務計劃無法繼續實施時,系統將記錄投資人違約次數,如違約次數達到三次,系統將自動終止投資人的基金定投業務。 5. 基金定投在撤銷後,已定投的基金不會自動贖回,需客戶自行進行贖回。 6. 所有申購的的基金,無論是補釦申購還是當期扣款申購的,均按扣款當日基金淨值申購。 7. 基金定投設置以後,不能修改其內容,如果要修改,建議您撤消後重新簽訂基金定投協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