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業務簡述:
我行爲國內貿易中的買方(借款人)提供的用於向賣方支付購銷合同項下應付款項的短期融資業務。
二、適用對象:
貿易項下因向賣方採購商品而產生流動資金缺口的買方。
三、開辦條件:
依法覈准登記,具有法人營業執照或其他足以證明其經營合法和經營範圍的有效證明文件;擁有合法、合理的商品交易合同;符合我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四、責任聲明:
本頁面內容僅供參考,部分內容以當地分行公告與具體規定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