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業務簡述
商用房開發貸款是我行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的用於賓館(酒店)、寫字樓、商場等商用項目及其配套設施建設的貸款。
二、開辦條件
(一)借款人應具備以下條件:
1、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覈准登記的企業法人;
2、產權清晰、法人治理結構健全、經營管理規範、財務狀況良好;
3、在我行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信用良好,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實收資本、房地產開發資質等符合我行有關規定。
(二)貸款項目應具備以下條件:
1、已納入國家或地方建設開發計劃,其立項或備案文件合法、完整、真實、有效;
2、具備《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3、項目資本金等符合我行有關規定。
三、責任聲明
本頁面內容僅供參考,部分內容以當地分行公告與具體規定爲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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