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業務簡述:
境內賣方在非信用證結算方式下賒銷商品或服務後,將其合法擁有的應收賬款債權轉讓給我行,我行向其提供集應收賬款催收、管理、壞賬擔保及融資於一體的綜合型金融服務。
二、產品功能:
(一)我行以預支方式提供融資便利,緩解賣方流動資金被應收賬款佔壓的問題,改善企業的現金流;並可通過買斷形式,幫助企業將“應收”變爲“收入”,從而優化財務報表。
(二)基於遍及全國的網絡,我行可對買方進行信用評估並承擔其信用風險,承諾在買方無力付款時(不包括貿易糾紛、商務糾紛等情形)承擔付款責任,有力地起到了風險保障的作用。
(三)相比流動資金貸款,保理期限更具靈活性,有效降低客戶的財務成本,並通過資信調查、賬務管理和賬款催收等服務有效降低客戶的管理成本。
(四)基於保理服務,賣方能夠藉助賒銷方式,擴大下游客戶羣體,拓展市場,增加營業額,提高利潤率。
三、適用對象:
(一)採用賒銷爲付款方式的國內貨物貿易或服務貿易;
(二)賣方希望以賒銷方式拓展業務,但擔心買方信用風險造成應收賬款週轉率過低,並導致自身流動資金週轉困難,希望控制風險開拓市場;
(三)買方(債務人)占強勢地位,面臨上游客戶迫切的融資需求,爲降低其內部財務成本,希望獲得外部融資支持;
(四)適用於希望減輕應收賬款管理與催收負擔的賣方。
四、開辦條件:
依法覈准登記,具有法人營業執照或其他足以證明其經營合法和經營範圍的有效證明文件;交易合法有效,買賣雙方約定以賒銷或延期付款方式進行結算;賣方有效履行合同義務,應收賬款形成、權屬清楚且未被轉讓、質押等;符合我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五、責任聲明
本頁面內容僅供參考,部分內容以當地分行公告與具體規定爲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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