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年金計劃 預測年金待遇,設計企業年金方案,擬定工作實施細則,設計年金運作管理模式,報備年金計劃。
二、選擇管理機構 依託科學的企業年金基金管理人評價體系,選擇適合的企業年金賬戶管理人、託管人、投資管理人以及其他中介服務機構;跟蹤評價並根據委託人要求及受益人利益更換相關服務機構。
三、制定投資策略 根據委託人的個性化需求,制定戰略資產配置策略,設計年金基金投資組合,選擇適合的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產品,實現企業年金基金長期保值增值的管理目標。
四、監督基金運作 監督和評估賬戶管理人、託管人、投資管理人的工作,提供賬戶管理人、託管人和投資管理人綜合評級報告,敦促管理人持續提高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水平,確保企業年金基金管理合規、安全、高效。
五、辦理繳費支付 依託工行遍佈全國的機構網點和網上銀行、電話銀行、自助銀行等渠道,提供年金基金歸集、劃撥、支付服務,保證資金及時到賬。
六、編制管理報告 編制企業年金基金管理報告(包括季度報告、年度報告和臨時報告),按規定或合同約定定期向委託人、監管部門提交。
七、年金管理諮詢 在企業籌劃建立年金制度及日常運營管理過程中,爲企業或年金理事會提供全面的諮詢服務,包括但不限於相關政策法規、年金方案設計、運作管理模式設計、管理機構評估與選擇、投資策略建議、資訊信息等。
注:本頁面提供信息僅供參考,具體以當地網點的公告與規定爲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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