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產品簡述
進口押匯是指我行應開證申請人或代收付款人要求,與其達成信用證或進口代收項下單據及貨物所有權歸我行所有的協議後,我行以信託收據的方式向其釋放單據並先行對外付款的行爲。幫助進口商及時對外付匯,並獲得貨運單據,儘早提取貨物安排加工或銷售。
二、適用對象
以我行進口信用證或進口代收方向進行結算的具有融資需求的進口商客戶。
三、特色優勢
我行辦理的進口押匯業務具有手續簡便、還款期限靈活等優點。可以滿足企業資金週轉需求,及時對外履行付款義務,提升國際市場上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四、辦理條件
客戶需向我行提交:
1.進口押匯申請書;
2.信託收據;
3.進口押匯業務協議;
4.法人代表證明書及/或授權委託書、公司章程、董事會決議(如需);
5.我行要求的其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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