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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產品簡述

  對外擔保業務是指我行作爲擔保人,應被擔保人申請,以保函的書面形式向受益人承諾,當被擔保人未按約定履行交易項下義務時,由我行代其履行賠償或付款責任的法律行爲。產品種類包含融資類保函(如借款保函、融資租賃保函等)和非融資類保函(如投標保函、履約保函、預付款保函、質量保函等)。

  二、辦理條件

  1.經市場監督機關或主管機關覈准登記;

  2.經營狀況良好,具備執行基礎交易合同主體資格和履行合同義務的能力;

  3.具備真實、合法的交易背景,基礎交易合同條款完備,責任明確;

  4.無不良信用記錄;

  5.我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三、特色優勢

  爲企業跨國交易注入銀行信用,解決企業交易信息不對稱的問題,降低風險和成本。

  四、辦理條件

  客戶向我行提出書面業務申請,並提供以下資料:

  被擔保人爲境內企業的,需提供公司章程、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書、稅務登記證明、貸款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等(對需年檢的,還應有最新年檢證明);被擔保人爲境外企業或其他性質法人的,需提供註冊成立的相關證明文件;被擔保人應提供近兩年財務報表和最近一期財務報表;經營期不滿兩年的,可依據實際經營期限提供財務報表。企業財務報表經過審計的,應以經審計的爲準;擔保涉及的基礎交易合同、協議及其他能夠證明真實、合法交易背景的有關資料;擔保涉及的事項按照規定須事先獲得有關部門批准或覈准的,須提供有關部門的批准或覈准文件;按規定需要被授權客戶的有關授權文件;涉及反擔保的,還應提供反擔保相關資料;我行要求的其他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