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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分行 > 最新業務 > 個人金融業務 > 個人購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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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業務簡介

  個人購匯是指在符合國家外匯管理局規定的前提下,您按我行購匯當日實時牌價將人民幣兌換爲外幣的業務。

  特色優勢

  1.手續簡單:境內個人年度購彙總額等值5萬美元及以下的,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辦理。

  2.辦理方便:我行網上銀行、手機銀行及數千家遍佈全國的營業網點可爲您提供購匯服務。

  3.提供多種購匯幣種:我行可爲您辦理美元、港幣、日元、歐元、英鎊、澳大利亞元、加拿大元、新加坡元、瑞士法郎、丹麥克朗、挪威克朗、瑞典克朗、澳門元、新西蘭元、韓元、新臺幣、馬來西亞林吉特、俄羅斯盧布、哈薩克斯坦堅戈、泰國銖、菲律賓比索、越南盾、南非蘭特和巴基斯坦盧比等幣種的購匯業務。

  4.所購外匯結算方式多樣:可以按外匯局規定進行提鈔、可轉存本人匯戶存款、可對外支付(匯款、匯票)或存入國際卡。

  注:具體可兌換及結算的幣種根據網點業務開辦情況而不同,辦理前請撥打當地95588客戶服務熱線諮詢。

  申請辦理

  ☆服務渠道

  1.您可通過我行指定網點辦理個人購匯業務。

  2.您可通過我行網上銀行、手機銀行辦理“小額購匯”業務,年度購匯最高額度爲等值5萬美元。

  ☆操作指南

  1.境內個人當年累計購匯金額不超過等值5萬美元的:

  (1)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完整填寫購匯申請書後,即可用人民幣換得外匯。

  (2)本人無法親自辦理的,可委託直系親屬代爲辦理,但需提供委託人和代辦人的有效身份證件、直系親屬關係證明、委託授權書。

  (3)所購外匯資金可當時提現等值10000美元,其餘資金可轉存本人匯戶存款、對外支付或存入國際卡。

  2.境內個人當年累計購匯超過5萬美元年度總額的:

  (1)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標有明確真實費用金額的需求憑證(見下表),經銀行審覈後可按實際需要外匯金額購買,無金額限制。

  (2)本人無法親自辦理的,可委託他人代爲辦理,但需提供委託人和代辦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委託授權書。

  (3)所購外匯資金可當時提現等值10000美元,其餘資金可轉存本人匯戶存款、對外支付或存入國際卡。

購匯項目 需提供的證明材料
自費留學(包括所有自費出境學習、培訓的人士) 自費留學人員購買第一學年或學期的學費(扣除獎學金部分)時 須提供因私護照及有效簽證的原件和複印件、境外學校出具的錄取通知書、費用證明(如無法提供錄取通知書及費用證明原件的,可提供傳真件或網上下載件,下同)辦理
自費留學人員購買第一學年或學期的生活費時 須提供因私護照及有效簽證的原件及複印件、境外學校出具的錄取通知書、學校/使館或政府出具的生活費費用證明(原件、或傳真件、或網上下載文件)辦理
自費留學人員購買第二學年或學期以後的學費時 須提供因私護照及有效簽證複印件、相應年度或學期的費用證明辦理
自費留學人員購買第二學年或學期以後的生活費時 須提供因私護照及有效簽證複印件、學生證等在讀證明、學校/使館或政府出具的生活費費用證明(原件、或傳真件、或網上下載文件)辦理
須交納一定金額人民幣保證金後才能取得留學簽證的 須提供因私護照、境外學校出具的錄取通知書、學費證明、學校/使館或政府出具的生活費費用證明(原件、或傳真件、或網上下載文件)、身份證或戶口簿
境外就醫 因私護照及有效簽證(或簽註)原件及複印件;境內醫院出具的證明附醫生意見以及境外醫院出具的費用證明(可原件、傳真)
境外培訓 本人因私護照及有效簽證(或簽註)原件及複印件;境外培訓費用證明(可原件、傳真)
繳納境外國際組織會費 持境外國際組織繳費通知(可原件、傳真)、身份證或戶口簿
境外郵購 持廣告或定單等收費憑證(可原件、傳真或網上下載件)、身份證或戶口簿
境外直系親屬救助 有權部門或公證機構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有關救助的相關證明材料(可原件、傳真);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
境外諮詢 書面申請;本人真實身份證明;合同(協議)、發票(支付通知)、稅務憑證
其他服務貿易費用 書面申請;本人真實身份證明;合同(協議)、發票(支付通知)、稅務憑證
貨物貿易及相關費用 書面申請;本人真實身份證明;進口貨物報關單、合同(協議)、發票(支付通知)(可原件、傳真或網上下載件)
其它非持信用卡在境外消費或支出的補購外匯 書面申請;本人身份證明;境外經常項下的消費或支出的有關證明材料。個人應在返回境內後2個月內在銀行辦理

   3.境外個人購匯:

  (1)境外個人當日累計兌換不超過等值500美元(含)以及離境前在境內關外場所當日累計不超過等值1000美元(含)的兌換,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辦理。

  (2)境外個人若曾經在我行或他行結匯、或持境外發行的銀行卡在國內銀行的ATM辦理過人民幣取款,則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兌換水單”或“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外卡在ATM及櫃面提取人民幣取款憑證”,將未用完的人民幣換回外幣,原兌換水單的兌回有效期爲自兌換日起24個月,外卡在ATM及櫃面提取人民幣取款憑證的有效期爲6個月內。

  (3)境外個人在境內取得的經常項目合法人民幣收入,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有交易額的相關證明材料(含稅務憑證,如按我國規定無需納稅的,可不提供稅務憑證)可辦理購匯。比如提供境內公司僱傭合同、收入明細和稅務憑證。

  (4)境外個人轉讓所購境內商品房取得的人民幣資金欲購匯匯出的,需提供:A、購匯申請書;B、境外個人身份證件;C、商品房轉讓合同及登記證明文件;D、房屋權屬轉讓的完稅證明文件;E、如委託其他人辦理的,提供經公證的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的有效身份證明。

  4.網銀和手機銀行小額購匯:

  (1)凡持工行多幣種賬戶,並已開通網上銀行或手機銀行的境內個人均可通過網銀或手機銀行辦理小額購匯業務。

  (2)網銀和手機銀行個人購匯以客戶爲單位,實行年度交易限額控制,年度購匯最高額度爲等值5萬美元。

  爲保障有用匯需求的客戶能夠及時換匯,我行特安排部分指定網點爲個人客戶提供節假日及週末購匯的服務。詳情請撥打當地95588客戶服務熱線諮詢。

  本頁面內容僅供參考,具體業務辦理標準以中國工商銀行當地分行規定爲準。爲節約您的時間,請在辦理相關手續前詳細諮詢當地工商銀行。


(2019-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