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簡介
個人外匯預結匯匯款屬於“電匯匯入匯款”的一個特殊匯款情況,是指匯款人在工行境外機構辦理向境內的外匯匯入匯款時,可按我行當日預結匯匯款的指定結匯匯率將所匯外幣款項結成人民幣、以人民幣形式解付收款人的特定外匯匯款方式。
特色優勢
1.匯款人本身匯出的資金爲外幣,但收款人入賬的金額爲人民幣。
2.該業務收款人在國內工商銀行網點開有賬戶,可在第一時間收到以人民幣入賬的境外匯款。既鎖定了收款人的匯率風險,同時也免去了收款人到銀行櫃面辦理結匯手續的麻煩。
申請辦理
☆服務渠道
目前開辦預結匯匯款業務的我行境外分支機構有31家,分別是工銀澳門、工銀印尼、悉尼分行、首爾(釜山)分行、新加坡分行、工銀馬來西亞、布魯塞爾分行、金邊分行、工銀阿拉木圖、工銀莫斯科、米蘭分行、華沙分行、工銀倫敦、法蘭克福分行、工銀泰國、巴黎分行、工銀加拿大、卡拉奇分行、萬象分行、工銀亞洲、河內分行、馬德里分行、東京分行、盧森堡分行、阿姆斯特丹分行、紐約分行、多哈分行、工銀中東、阿布扎比分行、孟買分行和工銀巴西。
☆操作指南
1.境外匯款人須持所匯外幣資金到我行境外機構營業廳辦理個人外匯預結匯匯款業務。
2.辦理個人外匯預結匯匯款業務時,境外匯款人確定外匯匯款結匯匯率,提供收款人(您)的姓名(即:與您證件姓名一致的普通話漢語拼音,或與您收款賬戶戶名一致的普通話漢語拼音)、身份證號碼、我行活期多幣種賬戶賬號(或卡號)、收款行(工行境內分行)全稱,並填寫相關匯款申請書。
3.匯款人進行相關國際收支申報。
4.境內收款行(工行境內分行)解付時直接以既定的所結匯的人民幣金額爲您辦理收款入賬手續。
溫馨提示
1.預結匯匯款的客戶限制:預結匯匯款的匯款人爲境外個人,包括居民個人和非居民個人,收款人爲境內居民個人。
2.預結匯匯款的業務範圍:預結匯匯款只能辦理個人經常項下外匯匯款,不得辦理資本項下外匯匯款。
3.預結匯匯款金額限制:嚴格遵守國家外匯管理規定,預結匯匯款單筆金額暫限定在等值5萬美元(含)以內。其中,等值1萬美元(含)以下的匯款,境外銀行可直接辦理;等值1萬至5萬美元(含)的匯款,境外銀行需審覈匯款人的身份證明和資金來源證明,留存匯款人身份證明覆印件和資金來源證明覆印件備查。
本頁面內容僅供參考,具體業務辦理標準以中國工商銀行當地分行規定爲準。爲節約您的時間,請在辦理相關手續前詳細諮詢當地工商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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