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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業務簡述
外匯掉期,是指我行爲對公客戶提供的,通過與我行簽訂合約,約定開展兩筆方向相反、交割日期不同的一種外幣對另一種外幣買賣交易的業務。在近端時點,客戶用貨幣A按照約定匯率交換貨幣B;在遠端時點,客戶再用貨幣B按照另一約定匯率反向交換同樣數量的貨幣A。
外匯掉期根據交易幣種、交易期限的不同可靈活組合,爲客戶實現調整現金流、實現貨幣幣種轉換、調整外匯買賣交割日等目的。
二、開辦條件
1.除金融機構以外,在境內依法註冊的公司法人、企業法人、事業單位法人和社會團體法人,以及在境外依法註冊且符合中國法律要求和監管政策可開展本產品交易的客戶;
2.有真實的外匯掉期交易需求;
3.具備開展外匯掉期交易的資格或授權;
4.理解衍生產品交易風險並願意承擔潛在損失;
5.在銀行無不良信用記錄,無其他重大不良記錄;
6.在工行開立滿足衍生產品交易需要的核算賬戶。
7.在工行的評級授信符合工行信用風險控制政策。重點關注:客戶在工行評定的信用等級爲A級(含)以上,對於客戶提供全額保證金或經授信審批部門認定的低風險擔保的,可不受內部信用評級限制。
三、操作指南
1.對於符合准入條件且願意開展衍生產品交易的客戶,在我行首次辦理衍生產品交易前,須接受我行的衍生產品交易業務適合度評估。
2.客戶須逐項填寫交易適合度評估表,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包括相關資質證明開展外匯遠期交易的審批或授權文件、資信情況、相關業務經驗及管理內控等。
3.營業機構營銷或銷售人員根據客戶經營性質、衍生產品交易經驗、風險承受能力、內部管理控制等方面的情況,評估其成熟程度,並結合評級授信、與我行業務合作等情況,在交易適合度評估表出具評估意見,確定客戶適合辦理的衍生產品種類。
4.對於符合我行准入條件且經我行適合度評估具備衍生產品交易風險承受能力的客戶,在我行首次開展衍生產品業務前,客戶須與營業機構簽署格式化條款的代客風險管理協議。
服務渠道和時間
1.櫃面渠道
符合准入條件的客戶,可在營業時間內向具有掉期外匯業務經營權的營業網點申請辦理外匯掉期。
2.網銀渠道
已註冊企業網上銀行且符合准入條件的客戶也可在法定工作日北京時間週一至週五9:00~17:00通過企業網上銀行辦理外匯掉期交易。
四、注意事項
客戶辦理外匯買賣交易之前應充分認識並完全理解可能遇到的各類風險。以下僅爲中國工商銀行基於目前市場情況和外匯買賣產品特點列舉的主要風險種類和對風險因素的客觀分析,並不保證涵蓋外匯買賣的全部風險種類,同時也不代表中國工商銀行對市場情況的預測。
1.政策風險:外匯買賣是根據當前相關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設計的產品,如遇國家宏觀政策、法律法規或監管規定發生變化,可能影響到客戶正常買賣外匯,並可能造成業務關停,進而導致客戶受到損失。
2.市場風險:受全球相關外匯市場影響,如外匯買賣交易價格發生不利波動,可能導致客戶受到損失。
3.流動性風險:如因市場流動性原因中國工商銀行交易報價價差擴大,客戶可能面臨不利情況。
4.操作風險:客戶因泄露身份識別信息、誤使用身份認證方式或操作失誤等原因,可能造成不必要損失。
5.不可抗力及突發事件風險:受自然災害、戰爭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或受國際上各種政治、經濟、突發事件等因素的影響,或受通訊故障、系統故障、電力中斷、市場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或金融危機、國家政策變化等因素的影響,可能對客戶正常辦理外匯買賣交易造成影響,進而可能使客戶受到損失。
注:本頁面提供信息僅供參考,具體業務以當地網點的公告與規定爲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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