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業務簡述 個人商用車貸款是指我行向個人借款人發放的、借款人用於購買以營利爲目的的汽車的貸款。個人商用車包括城市出租車、城市公交線路車、客運車、貨運車及工程機械(推土機、挖掘機、攪拌機、泵機等),不含特種車(消防車、救護車、危險貨物專用車等),其中貸款購買客運車或貨運車的借款人(或其掛靠的運輸公司)須具有城際客運經營權或運輸經營權。貸款購買的個人商用車限於一手車。
二、適用對象 個人汽車消費貸款的借款人應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自然人,年齡在18(含)--60週歲(含)之間,借款人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並且能夠提供有效的階段性擔保。
三、辦理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自然人,年齡在18(含)至60(含)週歲之間;外國人及港、澳、臺居民爲借款人的,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居住滿一年並有固定居所和職業,並提供一名當地聯繫人;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婚姻狀況證明及貸款所在城市的戶籍證明(或有效居留證明); 3.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 4.具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已支付所購車輛首付款; 6.借款人單戶(含配偶)在我行的個人商用車貸款不超過3筆(已結清除外); 7.具有所購車輛的購車合同、車輛保險合同以及借款人經營運輸資格證明材料; 8.除城市出租車外,購買其他客運及貨運汽車的借款人,須有符合條件的掛靠運輸公司,並提供經運輸公司全體股東或董事會簽名蓋章的承諾書; 9.能提供銀行認可的貸款擔保方式; 10.在工行開立個人結算賬戶; 11.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貸款金額 貸款金額最高不得超過抵(質)押物價值的70%,且不得超過所購車輛價格的70%,其中貨運車及工程機械貸款不得超過所購車輛價格的60%。
五、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且不得展期。其中,貨運車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年。
六、貸款利率 執行人民銀行同期同檔次期限利率,不得下浮,並應在基準利率基礎上適當上浮。
七、服務渠道 您可通過我行合作的汽車經銷商或營業網點、網上銀行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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