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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併購貸款
  併購融資顧問
  聯合併購
  併購財務顧問
  併購基金
  併購債
  投行過橋併購重組融資
  用於併購的優先股、可轉債、可交換債
  產業整合服務
  資管退出服務
  國企改革服務
  資本市場服務
  併購交易信息對接平臺

  併購貸款
  一、業務簡述
  併購貸款是指爲滿足併購方或其專門子公司在併購交易中用於支付併購交易價款的需要,以併購後企業產生的現金流、併購方綜合收益或其他合法收入爲還款來源而發放的貸款。
  二、適用對象
  1. 申請併購貸款的併購方應在工商銀行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依法合規經營,信用狀況良好,沒有信貸違約、逃廢銀行債務等不良記錄;
  2. 信用等級符合工商銀行併購貸款准入要求;
  3. 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工商銀行行業信貸政策,與目標企業之間具有較高的產業相關度或戰略相關性;
  4. 併購交易依法合規。
  三、收費標準
  雙方協商後,簽訂收購兼併財務顧問協議。按約定的收費標準收取相應的財務顧問費。

  併購融資顧問
  一、業務簡述
  在企業併購融資過程中,工商銀行靈活運用金融知識、金融工具、金融渠道等,爲企業提供設計融資方案、分析融資風險、評價還款能力、並協助安排併購資金的顧問類業務。
  二、適用對象
  具有併購融資需求的企業實體或專業投資機構。
  三、收費標準
  雙方協商後,簽訂收購兼併財務顧問協議。按約定的收費標準收取相應的財務顧問費。

  聯合併購
  一、業務簡述
  聯合併購業務是在重組併購業務中利用投資銀行服務手段,向重組併購聯合投資主體提供組建顧問服務、融資顧問服務、交易顧問服務和併購後管理(退出)顧問服務的全流程、全方位投資銀行業務。
  二、適用對象
  具有併購需求,但無法獨立完成併購、需要藉助合作伙伴力量和資源的聯合併購發起者;作爲重組併購主體的聯合投資主體;有退出需求的財務投資者。
  三、開辦條件
  申請開辦的 客戶,應依法合規經營,信用狀況良好,沒有信貸違約、逃廢銀行債務等不良記錄。
  四、開通流程
  客戶可向工商銀行總行投資銀行部境內併購處提交辦理申請。
  五、服務渠道與時間
  客戶可直接聯繫工商銀行總行投資銀行部境內併購處。
  六、收費標準
  雙方協商後,簽訂收購兼併財務顧問協議。按約定的收費標準收取相應的財務顧問費。

  併購財務顧問
  一、業務簡述
  併購財務顧問業務是指在客戶併購過程中,爲客戶提供包括交易撮合、盡職調查、價值評估、交易結構設計、併購風險評估、協助商務談判、協助完成交割等在內的服務。
  二、適用對象
  具有併購需求的企業實體或專業投資機構。
  三、操作指南
  併購財務顧問業務的一般流程包括業務營銷和項目運作兩個階段。業務營銷從發掘項目線索開始,包括需求確認、信息儲備、項目建議書編制和提交等工作,以客戶出具《財務顧問委任函》或與工商銀行簽署《重組併購顧問協議》爲目的。
  項目運作從立項開始,包括組建團隊、盡職調查、交易撮合、方案設計、價值評估和運作管理等工作內容。
  四、收費標準
  雙方協商後,簽訂收購兼併財務顧問協議。按約定的收費標準收取相應的財務顧問費。

  併購基金
  一、業務簡述
  併購基金業務是客戶在併購過程中,通過募集資金以基金形式開展的併購交易業務,可向併購基金髮起方提供組建顧問服務、項目推薦、資金募集和併購後管理(退出)顧問服務的全流程、全方位投資銀行業務。
  二、適用對象
  具有併購需求,但無法獨立完成併購、需要藉助合作伙伴力量和資源的併購發起者;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收購資產或產業整合過程中併購基金需求;其它有併購需求的企業實體或專業投資機構。
  三、開辦條件
  申請開辦的客戶,應依法合規經營,信用狀況良好,沒有信貸違約、逃廢銀行債務等不良記錄。
  四、收費標準
  雙方協商後,簽訂收購兼併財務顧問協議。按約定的收費標準收取相應的財務顧問費。

  併購債
  一、業務簡述
  併購債,指併購方爲滿足併購資金需求,以公募或私募形式向投資者發行的,按約定條件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併購債顧問業務,指工行作爲總協調人和財務顧問爲發行人或具有相關債券承銷保薦資格的合作機構提供的併購債顧問服務。
  二、適用對象
  併購債發行人、併購債債權承銷機構。
  三、收費標準
  雙方協商後,簽訂收購兼併財務顧問協議。按約定的收費標準收取相應的財務顧問費。

  投行過橋併購重組融資
  一、業務簡述
  投行過橋併購重組融資業務,是指明確用於併購或財務重組的投行過橋融資業務。
  二、適用對象
  1. 併購方應在工商銀行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依法合規經營,信用狀況良好,沒有信貸違約、逃廢銀行債務等不良記錄;
  2. 信用等級符合工商銀行代理併購與投資准入要求;
  3. 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工商銀行行業信貸政策,與目標企業之間具有較高的產業相關度或戰略相關性;
  4. 併購交易依法合規。
  三、開辦條件
  申請開辦的客戶,應依法合規經營,信用狀況良好,沒有信貸違約、逃廢銀行債務等不良記錄。
  四、收費標準
  雙方協商後,簽訂重組併購財務顧問協議。按約定的收費標準收取相應的財務顧問費。

  用於併購的優先股、可轉債、可交換債
  一、業務簡述
  用於併購的優先股、可轉債、可交換債,指併購方爲滿足併購資金需求,以公募或私募形式向投資者發行的優先股、可轉債或可交換債。
  二、適用對象
  優先股、可轉債適用於上市公司;可交換債適用於上市公司股東。
  三、收費標準
  雙方協商後,簽訂收購兼併財務顧問協議。按約定的收費標準收取相應的顧問費。

  產業整合服務
  一、業務簡述
  發揮工行併購業務專業能力和信息優勢,運用信息服務、顧問諮詢、融資產品、代理投資等併購產品和服務,爲產業龍頭、細分行業龍頭企業擴大業務規模的橫向併購、補足產業鏈短板的縱向併購提供財務顧問、融資安排、代理投資等方面的綜合併購金融服務。
  二、適用對象
  在重點行業內名利前茅的龍頭企業、細分行業排名前十的知名企業等。
  三、收費標準
  雙方協商後,簽訂收購兼併財務顧問協議。按約定的收費標準收取相應的顧問費。

  資管退出服務
  一、業務簡述
  PE投資退出服務包括兩種情景,一是我行可爲在一級市場出售的標的股權提供併購顧問業務,爲其尋求新的投資人;二是我行可爲標的公司股權或者PE基金份額的整合提供併購投融資,助推投資順利完成。
  二、適用對象
  歷史業績較好、具有一定市場影響力的PE機構。
  三、收費標準
  雙方協商後,簽訂收購兼併財務顧問協議。按約定的收費標準收取相應的顧問費。

  國企改革服務
  一、業務簡述
  發揮工行併購業務品牌效應,靈活運用併購貸款、代理併購與投資業務等投融資產品,通過併購產品參與國企改革項目,爲國企改革的參與者提供顧問服務和融資支持。
  二、適用對象
  央企、地方國企以及專注於國企混改的投資機構。
  三、收費標準
  雙方協商後,簽訂收購兼併財務顧問協議。按約定的收費標準收取相應的顧問費。

  資本市場服務
  一、業務簡述
  發揮工行併購業務專業能力和上市公司客戶優勢,靈活運用顧問諮詢、融資產品、代理投資等服務,爲資本市場各類主體的兼併收購,以及企業收購上市公司的併購交易提供提供財務顧問、融資顧問、融資支持等資本市場的併購服務。
  二、適用對象
  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大股東、上市公司子公司,以及擬收購上市公司的併購方企業等。
  三、收費標準
  雙方協商後,簽訂收購兼併財務顧問協議。按約定的收費標準收取相應的顧問費。

  併購交易信息對接平臺
  一、業務簡述
  併購交易信息對接平臺業務是構建信息平臺對接處理併購交易相關方需求的業務,平臺系統地收集、整理、加工、利用併購交易信息,精準對接客戶併購買賣需求,拓寬業務和客戶的信息來源,全面參與顧問-融資-投資生態鏈,廣泛構建服務於客戶併購投資部門的生態圈。
  二、適用對象
  具有併購或被併購需求的企業實體或專業投資機構
  三、收費標準
  雙方協商後,簽訂收購兼併財務顧問協議。按約定的收費標準收取相應的顧問費。

  注:本頁面內容僅供參考,具體業務辦理標準以中國工商銀行當地分行規定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