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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押式人民幣債券回購融資
 

  一、業務簡述
  質押式人民幣債券回購融資,是指工商銀行與同業機構之間以債券爲權利質押的一種短期資金融通業務,資金融入方(正回購方)在將債券出質給資金融出方(逆回購方)融入資金的同時,雙方約定在將來某一日期由正回購方按約定回購利率計算的資金額向逆回購方返還資金,逆回購方向正回購方返還原出質債券。根據交易方向分爲買入返售和賣出回購。

  二、適用對象
  經監管部門批准可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的金融機構。

  三、功能特點
  1.融資期限靈活。質押式債券回購可在最長不超過365天的期限內由工商銀行與同業客戶通過協商自由確定。
  2.質押債券品種多樣。包括國債、政策性金融債、信用債、同業存單和其他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的已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現券交易的債券品種。
  3.逆回購方對標的債券沒有處置權。債券質押式回購融資交易中,債券僅作爲抵押品。
  4.債券質押式回購融資交易中,回購期間債券產生的票面利息歸正回購方所有。

  四、工行優勢
  工商銀行作爲人民幣存款規模最大的商業銀行及人民幣債券市場的做市商,資金實力雄厚,持有債券規模大,擁有專業的交易團隊和豐富的經驗,具備靈活的定價機制及較強的競爭力。

  五、產品價格
  質押式債券回購融資價格由工商銀行與同業客戶參照市場利率協商確定。交易價格受市場供求關係、對手風險情況、雙方合作關係及融資策略等因素影響。

  六、服務渠道和時間
  同業客戶可通過銀行間本幣交易系統與工商銀行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債券回購融資交易。
  交易時間爲:每週一至週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50(法定節假日除外,具體交易時間以相關市場公告爲準)。

  七、操作指南
  1.同業客戶與工商銀行洽談並確定交易意向(包括交易金額、期限、價格、質押債券明細和結算方式等要素),在工商銀行完成業務相關審查後雙方達成交易。
  2.同業客戶與工商銀行開展的人民幣債券回購交易,雙方需簽署《中國銀行間市場債券回購交易主協議》。開展的人民幣債券回購交易需逐筆訂立交易合同。

  八、風險提示
  金融機構人民幣質押式回購交易面臨包括政策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在內的各種風險。利率水平受宏觀經濟政策、貨幣市場運行變化等多種因素的影響,客戶應充分認識到此項業務可能涉及的風險,並做好流動性管理工作。

  注:本頁面提供信息僅供參考,具體業務以當地網點的公告與規定爲準。


(2016-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