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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公商品交易業務
 

  一、業務簡述
  中國工商銀行商品交易,是指中國工商銀行爲滿足對公客戶的真實套保需求,爲其提供的以貴金屬、基本金屬及礦產、能源、農產品、軟商品等爲標的的遠期、掉期、期權等衍生交易產品。

  二、適用對象
  本產品適用於具備相應風險承受能力、有真實套保需求並滿足產品適合度評估的對公客戶。

  三、交易方式
  商品交易的交易方式包括詢價實時交易和詢價掛單交易。
  (一)詢價實時交易是指客戶向中國工商銀行發起交易詢價,中國工商銀行根據客戶需求進行報價,客戶在規定時間內對中國工商銀行報價確認後成交,規定時間內未確認的,視同客戶放棄本次成交,客戶可重新發起詢價。
  (二)詢價掛單交易是指客戶以詢價方式向中國工商銀行提交商品交易掛單,中國工商銀行按照客戶詢價掛單的價格、交易量和期限等要素,並根據工行報價確定是否與客戶達成交易。詢價掛單有效期可由客戶靈活設定,固定到期日產品詢價掛單有效期不能晚於該產品的到期時間。

  四、交易品種
  中國工商銀行商品交易產品包括貴金屬、基本金屬及礦產、能源、農產品和軟商品五類。具體品種以中國工商銀行實際推出的產品爲準。

  五、交易幣種
  商品交易的交易幣種包括美元和人民幣。美元報價、美元結算商品交易的資金結算單位爲美元,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數字(四捨五入法)。以美元差額交割資金,不交割實物,對所涉損益客戶可辦理結售匯。保證金可爲人民幣或美元。人民幣報價、人民幣結算商品交易的資金結算單位爲人民幣,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數字(四捨五入法)。以人民幣差額交割資金,不交割實物。保證金可爲人民幣或美元。

  六、交易類型
  按照交易類型不同,商品交易分爲商品遠期交易、商品掉期交易和商品期權交易。
  (一)商品遠期交易是指客戶與中國工商銀行約定,在未來某一確定時間,按照約定的交易標的、價格及數量進行商品買賣,並以現金差額交割(不交割實物)的交易合約。
  (二)商品掉期交易是指客戶與中國工商銀行約定,在未來按照約定的日期、交易標的及參考標準相互交換商品價格,並以現金差額交割(不交割實物)的交易合約。
  (三)商品期權交易是指客戶與中國工商銀行約定,期權買方支付一定的期權費,獲得在未來某一確定時間按約定價格購買(看漲期權)或出售(看跌期權)約定數量標的商品權利的交易合約。期權買方有權決定是否行權。期權交易按照交割價格確定方式不同分爲歐式期權和亞式期權。

  七、交易報價
  中國工商銀行在綜合考慮全球商品市場價格走勢、市場流動性等因素的基礎上向客戶提供交易報價,並可根據市場情況對交易報價進行調整。商品交易產品的報價包括銀行買入價(即客戶賣出價)、銀行賣出價(即客戶買入價)。
  (一)商品遠期交易的銀行買入價是指銀行從客戶遠期買入商品的價格,即交易到期後銀行向客戶支付的遠期固定價格。銀行賣出價是指銀行向客戶遠期賣出商品的價格,即交易到期後銀行向客戶收取的遠期固定價格。
  (二)商品掉期交易的銀行買入價是指銀行在掉期合約每個計算期內從客戶買入商品的價格,即每次交割時,銀行向客戶支付的固定價格。銀行賣出價是指銀行在掉期合約每個計算期內向客戶賣出商品的價格,即每次交割時,銀行向客戶收取的固定價格。
  (三)商品期權交易的銀行買入價是指銀行從客戶買入期權的期權費(金)金額。銀行賣出價是指銀行向客戶賣出期權的期權費(金)金額。

  八、交易時間
  商品交易產品的交易時間如下:
  (一)櫃面渠道
  週一至週五:各營業網點實際營業時間。
  (二)電子銀行渠道
  1.貴金屬產品交易時間爲:
  週一:09:00~24:00;
  週二至週五:00:00~02:00;09:00~24:00;
  週六:00:00~02:00。
  2.能源產品交易時間爲:
  週一:09:00~24:00;
  週二至週五:00:00~02:00;09:00~24:00;
  週六:00:00~02:00。
  3.基本金屬交易時間爲:
  週一:09:00~24:00;
  週二至週五:00:00~02:00;09:00~24:00;
  週六:00:00~02:00。
  4.農產品交易時間爲:
  週一:09:30~20:30;22:30~24:00;
  週二至週五:00:00~02:00;09:30~20:30;22:30~24:00;
  週六:00:00~02:00。
  5.軟商品交易時間爲:
  週一:10:00~24:00;
  週二至週五:00:00~02:00;10:00~24:00;
  週六:00:00~02:00。
  其他商品交易品種的上線和交易時間以中國工商銀行通知爲準。人民幣報價、人民幣結算商品交易網銀詢價交易時間爲北京時間每週一至週五的9:30至16:30。
  遇主要國際市場假期、國家法定節假日以及按國家規定調整後的實際休息日,或受自然災害、戰爭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或受國際上各種政治、經濟、突發事件等因素的影響,或受通訊故障、系統故障、電力中斷、市場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或金融危機、國家政策變化等因素的影響,中國工商銀行可暫停全部或部分商品交易,並在可行的前提下,儘可能提前或及時通過官方網站(http://big5.icbc.com.cn)或其他形式告知客戶。暫停期間,交易無法辦理,已生效的掛單指令不能執行,但掛單指令的有效期計算不受影響。

  九、賬戶管理
  客戶開辦美元報價商品交易,須指定本企業在中國工商銀行開立的美元賬戶作爲商品交易的資金結算賬戶;客戶開辦人民幣報價商品交易,須指定本企業在中國工商銀行開立的人民幣賬戶作爲商品交易的資金結算賬戶。在辦理商品交易時可根據需要爲每筆交易分別指定保證金存款賬戶。
  (一)資金結算賬戶
  資金結算賬戶用於覈算客戶商品交易的資金收付。中國工商銀行賬戶管理的相關規定適用於資金結算賬戶。
  (二)保證金存款賬戶
  保證金存款賬戶用於客戶開展商品交易時扣劃保證金和交易到期正常清算後退還保證金。保證金存款賬戶和資金結算賬戶可爲同一賬戶。

  十、計息及費用
  客戶資金結算賬戶和保證金存款賬戶中的資金按照國家有關監管部門及中國工商銀行活期存款利率及計息方式計付利息。
  客戶按照中國工商銀行商品交易報價進行的交易,中國工商銀行不收取手續費。

  十一、風險提示
  客戶辦理商品交易之前應充分認識並完全理解可能遇到的各類風險。以下僅爲中國工商銀行基於目前市場情況和商品交易特點列舉的主要風險種類和對風險因素的客觀分析,並不保證涵蓋商品交易的全部風險種類,同時也不代表中國工商銀行對市場情況的預測。
  (一)政策風險:商品交易是根據當前相關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設計的產品,如遇國家宏觀政策、法律法規或監管規定發生變化,可能影響到客戶正常交易,並可能造成業務關停,進而導致客戶受到損失。
  (二)市場風險:受全球相關商品市場的影響,如商品交易價格發生不利波動,可能導致客戶受到損失。
  (三)操作風險:客戶因泄露身份識別信息、誤用身份認證方式或操作失誤等原因,可能造成不必要損失。
  (四)不可抗力及突發事件風險:受自然災害、戰爭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或受國際上各種政治、經濟、突發事件等因素的影響,或受通訊故障、系統故障、電力中斷、市場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或金融危機等因素的影響,可能對客戶正常辦理商品交易造成影響,進而可能使客戶受到損失。

  十二、其他
  本產品介紹中所述日期及時間如無特別說明,均指北京時間。
  本產品介紹由中國工商銀行制定和修改。

  注:本頁面提供信息僅供參考,具體業務以當地網點的公告與規定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