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業務簡述 銀行應買方申請,向其出具的付款承諾,承諾在單據符合信用證所規定的各項條款時,向賣方履行付款責任。
二、適用對象 買方流動資金不充裕或有其他投資機會,希望藉助銀行信用完成商品交易並控制交易風險。
三、特色優勢 1、買方能夠依託銀行信用,提升信用等級,改善談判地位,促成貿易往來; 2、減少買方資金佔用,加速資金週轉,優化財務報表; 3、依託單據和信用證條款,控制貨權、裝期和質量,降低交易風險。
四、開辦條件 1、在我行開立結算賬戶; 2、有合法、有效的購銷合同並約定以信用證結算。
五、開通流程 買方提交《開立國內信用證申請書》,我行經審覈後與買方簽署《開立國內信用證合同》,開出國內信用證;開證行收到單據後,經審覈無誤後對外付款。
六、服務渠道與時間 客戶可在正常工作日向開立結算賬戶所在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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