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業務簡述:具有法人資格的非金融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按照計劃分期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債務融資工具。
(二)適用對象:具有法人資格的非金融企業。
(三)特色優勢:發行主體寬泛、募集資金用途多元化。
(四)開辦條件:非金融企業、房地產收入佔主營收入30%以下企業均具備發行資格。
(五)常見問題:中期票據的期限和發行規模有什麼特殊規定嗎?
目前市場中已發行過7年期和10年期品種,實際發行中以三年、五年爲主,註冊額度不得超過企業淨資產40%。
責任聲明:本頁面內容僅供參考,具體業務辦理標準以中國工商銀行當地分行規定爲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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