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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分行 > 最新業務 > 小微企業金融業務 > 小企業週轉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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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業務簡述
  小企業週轉貸款是指工商銀行爲滿足借款人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確定用途項下的資金短缺需求,以其未來經營收入爲還款來源而發放的短期貸款。

  二、貸款用途
  主要用於滿足小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合理資金需要,不得以任何形式流入房地產、證券、期貨市場和用於股本權益性投資。

  三、業務辦理條件
  1. 信用等級在A-級(含)以上;
  2. 在我行開立基本結算賬戶或一般結算賬戶;
  3. 信譽良好,具備履行合同、償還債務的能力,無不良信用記錄;
  4. 經工商登記與年檢,持貸款卡,並辦理年檢手續;
  5. 有必要的組織機構、經營管理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
  6. 有固定住所和經營場所,合法經營,產品有市場、有效益; 
  7. 不符合信用貸款條件的,應提供合法、足值有效的擔保;
  8. 貸款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四、擔保要求
  辦理抵押貸款,抵押物一般爲房地產等不動產;辦理質押貸款,質物爲黃金、存款單、匯票、國債、基金等;辦理保證貸款,保證人可以是信用等級爲A+級(含)以上的能提供經審計財務報表的企業,也可以是信用等級爲A-(含)以上的政策性擔保機構及信用等級爲A級(含)以上的其他擔保機構。

  五、貸款期限和融資金額
  貸款期限:一般在一年以內(含一年)。
  融資金額:根據企業融資需求及還貸能力確定,最高貸款額度3000萬元。

  本頁面內容僅供參考,部分內容以當地分行公告與具體規定爲準。


(2016-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