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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簡述
積存金是工商銀行與世界黃金協會聯合推出的黃金投資理財產品。法人積存金業務是指工商銀行根據法人客戶申請,爲客戶開立積存金賬戶,記錄客戶在一定時期內一定重量黃金的負債類業務。法人客戶開立積存金賬戶後,可以通過主動積存或定期積存方式買入黃金存入積存金賬戶,積存金賬戶餘額可進行贖回、兌換實物及轉讓。
開辦條件
所有在工商銀行開立對公結算賬戶的法人客戶均可辦理。
特色優勢
積存方式自由選:客戶可自由選擇主動積存和定期積存的方式開展交易,其中定期積存爲日均定投方式。 實物產品隨心兌:客戶可用積存金賬戶餘額在工商銀行網點兌換各種工商銀行在售的實物貴金屬產品。 贖回確認變現易:客戶可在積存金業務辦理時段內隨時申請贖回,贖回資金T+5個工作日到賬。 起點低費率優:1克起存,無管理費、託管費、銷售服務費,購買、贖回費率分別最高不超過0.5%,適合長期持有。
操作指南
1、營業網點 工商銀行任意網點均可辦理。法人客戶經辦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企業金融服務卡或財智賬戶卡以及下述資料至工商銀行網點開立積存金賬戶,並建立積存金賬戶與資金賬戶的關聯關係。 法人客戶櫃面辦理積存金開戶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加蓋單位公章的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 (2)加蓋單位公章的經辦人員授權書; (3)經辦人員本人身份證; (4)加蓋單位預留印鑑的法人積存金業務申請書。
2、網上銀行渠道 (1)法人客戶需開通工商銀行證書版網銀且證書需開通理財權限。 (2)客戶在網上銀行“投資理財”-“積存金”欄目自助簽訂協議、開立積存金賬戶、建立積存金賬戶和資金賬戶的關聯關係。
常見問題 1、法人積存金業務的交易時間? 法人積存金的交易時間爲週一至週五的9:10至15:30,非上海黃金交易所交易日除外。 2、法人積存金定期積存如何辦理? 客戶開立積存金賬戶後,可前往我行營業網點或通過網上銀行渠道建立定投計劃並設置定投金額,我行將根據協議採用日均定投方式爲客戶購買黃金並存入其積存金賬戶。
注:本頁面內容僅供參考,部分內容以當地分行公告與具體規定爲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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