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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銀行向特定創業者羣體或小微企業發放的,用於支持個人或小微企業創業就業的小額專項貸款。
【適用對象】:
1.屬於重點就業羣體。包括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高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和留學回國學生)、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返鄉創業農民工、網絡商戶、脫貧人口、農村自主創業農民;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高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和留學回國學生)、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返鄉創業農民工、網絡商戶、脫貧人口、農村自主創業農民。
2.(1)屬於現行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小型、微型企業;
(2)小微企業在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前1年內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數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10%(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5%),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
(3)無拖欠職工工資、欠繳社會保險費等違法違規信用記錄。
【額度期限】:
1. 個人創業擔保貸款額度不超過30萬元,貸款期限不超過3年。對符合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條件的借款人合夥創業的,可根據合夥創業人數適當提高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符合條件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額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過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額度上限;
2. 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額度不超過400萬元,貸款期限不超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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