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京住建委官網2023年12月22日消息,《北京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辦法(2023年修訂版 公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新《辦法》共分爲總則、一般規定、預售資金收存與支取、監督管理四個部分,共三十條。
其中一個重大變化,是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擬從銀行監管轉向政府監管。
具體來看,新修訂的《辦法》從監管實踐出發,將監管原則調整爲“政府監管、社會監督、專戶收存、專款專用、覈定支出、違規追責”。強化了屬地住建部門對預售資金的監管責任,明確屬地住建部門對預售資金用款的審覈職責。
同時,《辦法》引入北京市住房資金中心作爲第三方監管機構,承擔具體監管業務,發揮其獨立性和資金管理專業性優勢,強化了對監管銀行的協調管理,確保對預售資金監管新的要求落實到位。
《辦法》弱化了商業銀行的監管職能,但依然加強對商業銀行的執行監管,在公開招標選擇商業銀行的基礎上,增加了對商業銀行的定期考覈評價。在重點監管額度方面,創新採取由施工總承包單位提出監管額度、各區住建部門覈定的做法,以期提升重點監管額度設定的科學性。
諸葛數據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師王小嬙表示,由於國內新房實行期房制度,若後期開發商出現資金流問題,將不能按時交付房屋,甚至出現爛尾,影響購房者合法權益。預售資金監管合規執行在房屋交付上起到決定性作用,近年來房企爲了加強企業的資金流動性,違規提前使用預售資金的案例很多,也衍生出爛尾項目情況。
將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主體由商業銀行調整爲政府,王小嬙認爲,這可以有效避免房企前期挪用預售資金,督促房企將購房者的房款用來推進項目工程建設,減少延遲交付情況,防範爛尾項目風險,更好維護購房者合法權益,穩定社會民生。
除此之外,王小嬙認爲,近年來的房屋交付風險對購房者購房信心帶來影響,將部分購房需求分流至二手房市場,預售資金監管主體的變更也將會對新房市場的去化帶來一定利好。
在資金支取方面,《辦法》明確支取要求。一是重點監管額度資金應確保封閉運行、專款專用於本項目有關的工程建設。重點監管額度內資金可覆蓋後續建設費用時,開發企業可按照用款計劃、資金使用節點申請支取重點監管額度內資金。北京市住房資金中心現場踏勘後,提出初審意見,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審覈同意後支付。二是重點監管額度外資金支取,由北京市市住房資金中心提出初審意見,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審覈同意後撥付至開發企業指定賬戶。鼓勵開發企業將超出重點監管額度外資金留存在監管專戶內使用。
同時,增設資金應急支取通道。《辦法》規定當項目確需應急使用重點監管額度內預售資金推進項目建設時,在不超建設階段支付資金或支付後剩餘資金仍可覆蓋後續建設費用的前提下,可向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提交有關材料申請撥付使用。
不僅如此,《辦法》首次明確購房人責任,提出購房人應將所支付的購房款存入市住建委、市住房資金中心門戶網站公示的項目預售資金監管賬戶,並及時查看、比對監管賬戶信息,確保個人購房款全部存入監管賬戶,並進行日常監督。
中指研究院市場研究總監陳文靜表示,本次北京強化預售資金監管,將有助於防範項目風險,穩定購房者預期,對市場信心提振或將起到積極作用,未來預計將有更多城市跟進。
(工行網站特約作者:李莎)
文章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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