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燦芯半導體IPO二次上會:公司治理和獨立性受關注,製程工藝與頭部還有差距
 

  自IPO節奏階段性收緊以來,資本市場已有多家擬IPO企業相繼撤回發行上市申請,這也使得當下上會的企業變得稀缺。

  根據上交所上市委公告,12月18日,燦芯半導體(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燦芯股份)IPO將迎來科創板上會。

  燦芯股份擬募集資金6億元,用於網絡通信與計算芯片定製化解決方案平臺、工業互聯網與智慧城市的定製化芯片平臺、高性能模擬IP建設平臺。

  儘管其IPO募資額不大,但結合當前整體融資環境和芯片行業所受的關注度,燦芯股份的IPO還是吸引了較多目光。

  值得注意的是,這是燦芯股份第二次上會。

  此前的10月18日,燦芯股份第一次上會後被暫緩審議,被重點關注的是公司治理結構和關聯交易的問題。此番二次上會,對於上述問題公司或許有了說服監管的理由。

  製程工藝還處在追趕態勢

  招股書顯示,燦芯股份是一家芯片設計企業,依託自身IP及SoC定製開發能力爲芯片設計公司及系統廠商等客戶提供芯片定製服務。

  對於行業地位,燦芯股份自稱爲“全球集成電路設計服務行業頭部廠商”。

  從市佔率角度來看,燦芯股份排名確實不錯。

  根據上海市集成電路行業協會報告顯示,2021年度公司佔全球集成電路設計服務市場份額的4.9%,位居全球第五位。前四位分別是創意電子、世芯電子、芯原股份、智原科技。在中國內地,其排名第二,僅次於也在科創板上市的芯原股份,不過後者的市佔率爲11.1%,兩倍於燦芯股份。

  就其業務模式,燦芯股份還在回覆函中特別提及其有別於聚焦於IP授權收入的IP提供商,而芯原正是以IP授權業務聞名。

  燦芯股份表示,公司主營業務聚焦於爲客戶提供芯片定製服務以實現芯片設計收入及由其轉化的量產收入,並未將IP授權業務作爲獨立業務運營,IP授權主要作爲芯片定製業務中的一部分存在。

  數據顯示,2020年-2022年,IP授權業務佔公司營收的比例分別是6.95%、6.38%、4.32%。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注意到,芯原股份的半導體IP授權業務營收佔比在30%以上。

  從應用領域來看,消費電子行業是燦芯股份最重要的下游應用,報告期內累計收入佔比達到了30.95%,主要客戶有瑞盟科技、沁恆微電子;工業控制收入佔比23.91%,安路科技爲其客戶之一;物聯網收入佔比22.2%,主要客戶有力同芯;網絡通信收入佔比10.74%,主要客戶有星思半導體、科華新創。

  公司稱,在消費電子、工業控制、物聯網領域銷售收入佔比較高且保持穩定增長,同時基於自身在網絡通信與高性能計算的技術積累,在前述兩個新興領域實現了收入的快速增長,同時公司正積極佈局汽車電子及智慧城市等領域進行客戶拓展與技術研發。

  作爲其主要的競爭對手,芯原股份主營業務收入中消費電子及物聯網領域收入佔比較高,同時其在工業領域及汽車電子領域實現了收入快速增長。

  不難發現,二者的下游應用領域基本一致。不過就技術先進性來看,燦芯股份離排名頭部的企業仍有差距。

  據披露,公司定製項目主要集中在65n及以下工藝節點,2017年基於28nm工藝推出16G Serdes IP。

  公開信息顯示,創意電子已實現5nm設計收入,芯原股份已實現5nm系統級芯片流片成功,世芯電子已實現7nm高性能計算芯片設計。

  燦芯股份坦言:“在製程工藝方面與業內領先廠商尚處於追趕態勢。”

  這也體現在研發投入的對比上。2020年至2023年上半年,燦芯半導體研發費用分別爲3915.47萬元、6598.62萬元、8522.81萬元與4650.03萬元,佔營收比重分別爲7.74%、6.91%、6.54%、6.97%。

  儘管燦芯也在加大投入,但如果再與芯原對比,這一研發力度便顯得遜色,要知道芯原的研發投入佔比高達30%。

  “從燦芯的市佔率表現來看還可以,在國家整體支持集成電路行業的政策背景下,只要沒有硬傷還是可以上市的。現在融資環境不振,燦芯如果能夠過了上市這一關,對自身發展是十分有利的。不過當下的變數是,芯片行業也在調整,未來會向頭部進一步集中,如果公司後續盈利情況發生變化也會面臨問題。”一家關注芯片行業的券商分析師對記者表示。

  獨立性問題

  儘管與頭部廠商存在差距,但燦芯股份近年來也在奮力追趕,業績上表現出較好的成長性。

  2020年至2023年上半年,燦芯股份各期營業收入分別爲5.06億元、9.55億元、13.03億元以及6.67億元;同期歸母淨利潤分別爲1758.54萬元、4361.09萬元、9486.62萬元和10864.57萬元。2020年至2022年,公司營收年均複合增長率60.42%。2023年上半年,燦芯股份淨利潤超1億元,且超越2022全年公司利潤規模、盈利能力整體較爲突出。

  不過,在半導體市場整體下行的情況下,監管也關注公司的成長性。

  對此,燦芯股份在回覆函中表示,公司目前芯片設計業務在手訂單情況良好,芯片設計業務2023年1-3月收入及截至2023年3月31日在手訂單合計約4.5億元,已超2022年度全年芯片設計業務收入水平,公司各類客戶芯片設計業務需求具有可持續性,未來可開拓客戶及存量客戶新增業務需求充足。

  而最受監管關注的是燦芯股份的公司治理和獨立性問題。

  在今年10月第一次上會時,監管就要求公司進一步說明董事會的決議機制和表決情況、董監高的提名任免、公司經營管理的實際運作情況,補充說明認定無實際控制人依據的充分性;以及說明公司向中芯國際的採購均價與中芯國際對外銷售均價差異的合理性,以及相關關聯交易定價的公允性。

  招股書披露,截至2023年10月11日,燦芯股份第一大股東莊志青及其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公司19.82%股份,第二大股東爲中芯國際的全資子公司中芯國際控股有限公司(簡稱“中芯控股”),持股18.89%,第三大股東爲NORWEST VENTURE PARTNERS X,LP(簡稱“NVP”)持股13.47%,燦芯股份無控股股東和實控人。

  不過,在2020年1月至2020年11月,中芯控股持股超過30%,燦芯股份也並未將中芯控股認定爲控股股東。

  對此,燦芯股份解釋稱,燦芯股份最高權力機構爲董事會,中芯控股無法控制燦芯有限董事會,未將中芯控股認定爲控股股東符合相關規定。

  燦芯股份董事會由6名/7名董事組成,中芯控股委派的董事始終爲2名,中芯控股委派的董事不足以對燦芯有限董事會的決策產生重大影響。

  2021年2月至今,中芯控股持股低於30%且燦芯股份整體變更爲股份公司,燦芯股份的最高權力機構爲股東大會。股東持股較分散,中芯控股持股比例未超過30%,燦芯股份認爲中芯控股也不足以對股東大會的決策產生重大影響。

  雖然持股比例降低,但中芯國際對燦芯股份的影響還體現在業務上。2020-2023年上半年,燦芯股份第一大供應商都是中芯國際,佔各期採購總額比例分別爲69.02%、77.25%、84.89%與75.29%。

  對此,燦芯解釋稱,採購金額佔中芯國際報告期內銷售金額比例較小,無法影響上述供應商的銷售政策,向其採購爲市場化採購,相關交易價格公允;並稱與中芯國際不存在共同研發或共有技術工藝的情形。

  對於獨立性等問題,12月18日,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多次致電燦芯股份公開電話瞭解有關情況,不過其對外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工行網站特約作者:張賽男)

  文章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注:本信息僅代表專家個人觀點僅供參考,據此投資風險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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