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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的目的是爲了實現年金基金的保值增值,但作爲一種投資,其未來收益水平不可避免地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甚至也有可能發生虧損。由於當前我國實施的是“繳費確定型”年金計劃,預先設定企業和個人的繳費水平,而待遇支付水平完全由個人賬戶積累額和投資收益所確定。因此,在各年金管理機構忠實履行職責的情況下,一旦基金髮生虧損,扣除風險準備金後的部分將由受益人承擔。
鑑於此,企業和職工在制定投資策略、選擇投資組合時要充分考慮到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選擇適合自己的投資方式,在控制風險的情況下獲取最大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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