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企業年金辦法》規定,職工企業年金個人賬戶中個人繳費及其投資收益自始歸屬於職工個人。職工企業年金個人賬戶中企業繳費及其投資收益,企業可以與職工一方約定其自始歸屬於職工個人,也可以約定隨着職工在本企業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步歸屬於職工個人,完全歸屬於職工個人的期限最長不超過8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工企業年金個人賬戶中企業繳費及其投資收益完全歸屬於職工個人:
(一)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者死亡的;
(二)有《企業年金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企業年金方案終止情形之一的;
(三)非因職工過錯企業解除勞動合同的,或者因企業違反法律規定職工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勞動合同期滿,由於企業原因不再續訂勞動合同的;
(五)企業年金方案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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