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業務簡述 當貴公司在信用證或代收項下需要對外付匯時,爲解決資金週轉問題,工商銀行能爲您提供進口押匯融資,以及時對外付匯,並獲得貨運單據,儘早提取貨物安排加工或銷售。
二、開辦條件 1、須在國家外匯管理局貿易外匯收支企業名錄內(國家外匯管理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2、必須爲我行開立的信用證或辦理的進口代收項下。 3、單據無不符點或客戶明確表示接受不符點。
三、特色優勢 工商銀行辦理的進口押匯業務具有手續簡便、還款期限靈活、與信用證佔用同一個授信額度等優點。可滿足您的資金週轉需求,及時對外履行付款義務,提升您在國際市場上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四、操作指南 貴公司需向工商銀行提交: 1、進口押匯申請書; 2、信託收據; 3、進口押匯業務協議; 4、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或授權委託書、公司章程、公司董事會決議(如需); 5、工商銀行要求的其他資料。
五、常見問題 1、非全套物權單據項下或空運單據等非物權單據項下辦理進口押匯業務,貴公司須提交進口貨物報關單正本或複印件; 2、融資幣種可以是單據幣種,也可以爲人民幣; 3、進口押匯是短期融資,期限一般不超過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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