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產品概述及產品特色
企業年金集合計劃指同一受託人將多個委託人交付的企業年金基金,集中進行受託管理的企業年金計劃。企業年金集合計劃產品是由具有“企業年金基金法人受託機構”資格的受託人發起設立,具有確定的賬戶管理人、託管人、投資管理人,具備統一規範的運作流程和標準化的年金基金產品。
【高效率】
企業年金集合計劃產品的管理機構事先完成了信息系統對接、託管賬戶開立等準備工作,形成了標準化的合同與運作流程,建立起了完善的監督和信息披露機制。企業只需完成企業年金方案的備案和受託合同簽署就可立即開始年金計劃的運營,簡便快捷。
【低成本】
參加企業年金集合計劃的多個企業共同承擔計劃運營管理所需的開戶、交易、審計、資金劃撥等費用,單個企業的計劃運營成本大大降低,最終使受益人獲益。
【規模效益】
企業年金集合計劃聚集多個企業的年金資產進行集合投資,可獲得小規模資產不可能獲得的投資機會,提高投資收益水平,同時實現投資的多元化,有效降低風險。
(二)計劃建立流程
1. 決策建立企業年金制度
企業與職工協商確定建立企業年金制度。
2. 制定企業年金方案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企業年金方案(範本)》制定本企業年金方案。
3. 報備企業年金方案
將企業年金方案、集體協商通過方案的決議、企業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並按時足額繳費的證明等材料報送所在地社會保障部門備案。
4.選擇受託管理機構
選擇法人受託管理機構並與之簽訂受託管理合同。
5.企業年金計劃運行
受託管理合同生效之日即加入集合計劃開始運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