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業務簡述 指爲滿足借款人日常業務活動中階段性的資金需求,以未來所獲政府撥款等非經營性現金流作爲還款來源而發放的過渡性貸款。
二、適用對象 搭橋貸款主要適用於以下已落實的計劃內資金暫時無法到位,因正常業務活動需要先行墊付資金的借款人: (一)最終還貸資金來源於政府財政或政府主管部門撥款(含投資、返還、補貼等,下同),且已列入政府年度財政預算或政府主管 部門預算的學校、醫院等事業法人或城市建設投資公司等企業法人; (二)其他經總行認可的情形。
三、開辦條件 1、借款人須依法合規,業務活動正常,無不良信用記錄。 2、借款人不符合信用貸款條件且撥款資金存在不確定性的,須提供合法、足值、有效的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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