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業務簡述 臨時貸款是指爲滿足借款人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因季節性或臨時性的物資採購資金需求,以對應的產品(商品)銷售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等作爲還款來源而發放的短期貸款。 貸款額度:貸款金額根據借款人的採購規模、資信狀況、現有負債水平、生產經營能力、還款來源可靠性等因素確定。 貸款期限:貸款期限應根據借款人的採購、生產、銷售、貨款回籠等環節的流轉時間合理確定,一般應在6個月以內,最長不超過1年。 貸款利率:貸款利率應根據業務風險狀況在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限檔次的貸款基準利率基礎上合理確定。
二、適用對象 臨時貸款主要適用於以下情況: (一)依據訂單組織備貨和生產; (二)採購儲備原材料、半成品等用於後續生產; (三)採購儲備商品用於後續銷售; (四)其他臨時性資金需求。
三、開辦條件 1、在我行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 2、信用等級在BBB+級(含)以上; 3、依法合規,經營正常,在銀行融資無不良信用記錄; 4、產品質量和服務較好,履約記錄良好,與上下游客戶具有良好穩定的供銷關係; 5、不符合信用貸款條件的,須提供合法、足值、有效的擔保; 6、貸款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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