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中國人民銀行統一規定(《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3]第5號),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是指個人客戶憑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軍官證、警官證、護照等)以自然人名稱開立的,用於辦理資金收付結算的人民幣活期存款賬戶。
一、操作指南 您可以新申請開立個人結算賬戶,也可以方便地將現有的活期儲蓄賬戶轉變爲個人結算賬戶。您只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活期儲蓄賬戶存摺/靈通卡,到我行當地分行任一營業網點即可申請開立,您還可以委託他人代辦(委託人亦需攜帶身份證件)。按人民銀行統一規定,如果您的活期儲蓄存摺/靈通卡是單位代發工資/獎金的賬戶,則此賬戶將自動成爲結算賬戶,您無須再與我行確認。
二、溫馨提示 1.個人結算賬戶與儲蓄賬戶有什麼區別?按照人民銀行統一規定,《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實施後,您與他人或單位的資金收付結算都須通過結算賬戶辦理,同時,原來活期儲蓄賬戶的各種功能都可通過結算賬戶來實現。個人結算賬戶和活期儲蓄賬戶的異同如下: (1)共同點:a.都可以存取現金。b.存款都可獲得利息收入(結算賬戶存款利率同活期儲蓄賬戶)。c.本人名下的個人結算賬戶和活期儲蓄賬戶之間可以相互轉賬。 (2)不同點:a.《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實施後,您在辦理對外的資金轉出或接受外部的資金轉入時(包括本人異地賬戶匯款)只能通過結算賬戶辦理。b.儲蓄賬戶只能辦理本人名下的存取款業務和轉賬,而不能對他人或單位轉賬,也不能接受他人或單位的資金轉入。我行已將您目前正在辦理和以前辦理過支付結算業務的活期儲蓄賬戶從功能上轉爲結算賬戶,您可以繼續正常使用以前的賬戶。 2.哪些業務必須通過結算賬戶辦理?按人民銀行統一規定,您在銀行辦理如下業務時須通過結算賬戶辦理: (1)接受他人或單位的資金轉入(如代發工資賬戶、接收他人或單位的匯款) (2)對外轉賬/匯款(給他人或單位轉賬匯款) (3)刷卡/消費(通過銀行卡刷卡消費或網上購物) (4)繳費(繳納電話費、手機費等) (5)投資(購買國債、基金、保險,證券投資等) (6)貸款(住房貸款、汽車貸款、信用貸款等多種貸款的發放和償還) (7)辦理信用卡、個人支票等 3.個人結算賬戶是否有個數限制?按人民銀行統一規定,個人結算賬戶沒有個數限制,您可以根據您的實際需要在本地或異地開立多個結算賬戶,爲了讓您便於管理自己的資金,建議您儘可能將存款歸集到少數幾個或一個結算賬戶上。
三、安全提示 1.口頭掛失 口頭掛失指因遺失我行銀行卡、存摺、存單而辦理的臨時性掛失,辦理口頭掛失後您遺失的銀行卡、存摺、存單在掛失期內將暫停使用。口頭掛失有效期爲15天,請您務必在有效期內到原開戶所在地網點補辦正式掛失手續,如果逾期,口頭掛失將自動失效。口頭掛失時請您務必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卡號、存摺賬號等便於我們對您的卡、存摺或存單確認信息;委託他人代爲辦理的,還請提供代理人身份證件。您可通過我行營業網點、網上銀行或電話銀行(95588)辦理口頭掛失。通過營業網點辦理口頭掛失時,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提供戶名、卡號等便於我們對您的卡、存摺或存單確認的信息。 2.正式掛失 正式掛失是指您因遺失銀行卡、存摺或存單到原開戶銀行本地任一營業網點辦理的掛失。辦理正式掛失後,遺失的銀行卡、存摺或存單將無法使用。正式掛失(第二天算起)7天后,您可到銀行辦理解除掛失及補發新的銀行卡、存摺或存單。正式掛失時,請您務必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您可在原開戶所在地營業網點辦理正式掛失,提供銀行卡,存摺或存單賬號等便於我們對您的卡、存摺或存單進行確認的信息,填寫掛失申請書。若委託他人代理,還應出示代理人身份證件。 3.密碼掛失 密碼掛失是您因遺忘銀行卡、存摺或存單的密碼,我行爲您提供的重置密碼服務。辦理密碼掛失,需提供掛失密碼的銀行卡、存摺或存單,並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若委託他人代理的,還應出示代理人身份證件。解除掛失及重置密碼業務,本人辦理密碼掛失、重置即時生效,他人代理密碼掛失的必須在密碼掛失7天后,由您本人持有效身份證件到原掛失所在地網點辦理密碼重置。 4.解除掛失 客戶解除掛失,需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已掛失密碼的銀行卡、存摺或存單、掛失申請書客戶留存聯向原掛失網點申請辦理解除掛失。解除掛失不可代辦,已收取的掛失手續費不予退還。 5.補發銀行卡、存摺或存單 正式掛失七天後,憑掛失申請書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原掛失營業網點辦理補領、補發新的銀行卡、存摺或存單等業務。客戶如遺失或損毀掛失申請書,還要對掛失申請書進行掛失,其掛失手續和正式掛失手續相同,所以請妥善保管好您的掛失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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