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儲蓄
[外幣儲蓄存款]
[外幣七天通知存款]
[存款證明]
[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
 
 
個人存款證明
 


  個人存款證明是銀行秉承“公正、真實、準確”的原則爲客戶提供的資信服務。它將銀行信用與個人信用結合起來,爲客戶提供表明自身資金實力的有力證明。   

  適用人羣  

  該業務適用於因出國留學、移民、探親和國內辦事等需要,要求取得經濟實力證明的個人。

  功能特點  

  證明期限靈活:最短一天,最長一年,客戶自訂。
  存款種類靈活:活期、定期整存整取、存本取息、零存整取和國庫券帳戶均可辦理。
  證明對象靈活:憑着客戶名下的存款憑證,既可爲本人,也可爲客戶的直系親屬(父母、子女、配偶)辦理存款證明。

  特別提示  

  客戶所證明的存款在證明期限內無論到期與否將不能支取本息。
  客戶需持身份證件和存款憑證就到我行網點辦理。
  如果資金在客戶名下,而被證明人是客戶的直系親屬,則需提供戶口簿、結婚證等複印件以證明客戶與被證明人的關係。

  收費標準  

  存款證明按份收費,每份20元。